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

发布时间:2023-11-20 12:51:5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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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经营情况
项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按照城市建设规划要求,立项审批(备案)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楼盘或小区工程。包括前期准备、设计、施工建设、收尾移交和销售或出租等阶段的全部过程。项目划分原则上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项目分期开发的,每一期工程作为一个项目填报。对于联建项目(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联合开发的项目),由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上报。
项目代码是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唯一标识码,共12位。前9位为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必须和项目所属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保持一致。后面三位为顺序码,顺序码填写一般从001起。
项目名称指经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立项审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称,按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文件上的名称填写。
项目建设所在地及区划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及相应的区划代码。其中,项目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写明项目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区划代码指项目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共12位,按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
项目开工时间指项目开始建设的年月。代码6位,代码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在填写19月份编码时,十位上应补“0。按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年月填写。如果没有设计,就以计划方案规定的永久性工程实际开始施工的年月为准。

建设项目永久性工程的开工时间,一般是指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算为开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工程地质勘察、平整场地、旧有建筑物的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总体设计内的工程开工之前,用迁移补偿费先进行拆迁还建工程的项目不算正式开工。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复工的项目,仍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开工的年月填报,不按复工的时间填报开工年月。
项目竣工时间指项目所有永久性建筑物均已竣工验收(取得甲方、乙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验收单)的时间。以项目最后的单体建筑竣工时间为准。
项目所在地土地级别指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项目(楼盘或小区)所处自然地理位置的土地级别而划分的等级。土地级别是由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使用价值及所处地段繁华程度的不同而划分的土地等级,是计算土地价值的重要依据之一。目前各地区对土地等级划分的标准并不统一,一般的划分原则是按照土地距离市中心的距离划分为一、二、三、四级以及其他级别。部分城市首先对土地先做区位划分,每个区位里再进一步划分土地级别。本指标按照中心城市所处位置来填写,如在北京市密云县城中心开发的楼盘,土地等级要按照楼盘距离北京市中心的远近划分,应该确定为“其他”地段,而不是处在密云的“一级”地段。一级、二级、三级.地段依次分别填为01020399
项目属性中的纯商品住宅项目指全部是以市场价销售的商品住宅项目。
项目属性中的其他项目指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两限房等不以市场价销售的住宅以及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及其他商品房等项目。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指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书载明的相关部门规划的该项目占地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d64933403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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