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留观制度
1、 急诊观察室实行24小时医师、护士值班制。凡需留观病人应由接诊医生开出留观医嘱,建立观察病历。
2、 留观察患者,应由值班医生负责观察处理,及时写好留观病历及填写观察记录,并向值班护士详细交代病情、观察项目和注意事项。值班护士应认真巡视病室,做好护理观察记录。病人结束留观时由当班医生写出留观小结。
3、 留观患者的医嘱,均须开具医嘱单(抢救时除外)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执行的口头医嘱必须及时补开。
4、 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时应在床旁共同查看患者。、
5、 留观时间一般3天,最多不超过7天。病情好转或加剧时应及时处理。值班医师及时向危重病人的家属交代病情,取得家属的理解,必要时需请家属签字。
6、 留观期间必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经确诊立即收入院。留观病人诊断不明者要组织科院会诊,不允许因留观延误病情。
7、 凡确诊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收入观察室,应及时与有关科室或专科医院联系住院或转院治疗。对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及时报告,并尽快确诊,同时按常规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和登记报告工作。
8、 值班医生每天至少查房2次,重病人随时查房,科主任每天查房1次。
【监督检查】
1、 科主任每周检查一次留观制度执行情况。
2、 医务科及主管院长应对观察工作情况每月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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