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补充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8-09-10 09:48: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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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房屋补充协议书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房屋补充协议书

(补充协议)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具体细节问题进行详细说明,特签署本补充协议,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所售房屋的基础状况:

该房屋坐落在长春市

丘地号:

权属证书号:

结构:

建筑面积:

用途:

单元,楼层,门号:

甲方承诺该房屋产权清晰,权属无异议,无抵押,无查封,无翻建、矿建、改建,无产权债务纠纷,无正在租赁,房屋状况与房屋登记薄记载相符。甲方承诺该房不是房改房,不是继承与赠与的。无隐瞒误导乙方。该房屋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 否则,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房屋转让价格

该房屋成交价格为总价(大写)¥ * 元,(小写)¥ * 元。

付款方式 与房屋交接

采用下列方式付款方式 与房屋交接:1 或 2 .

1.采用惠民E时贷。甲方收到90%房款时,进行房屋交接。乙方预留百分之十房款待房屋交接完成,甲方结清交接前所欠水,电,燃气,电话,电视,网络,取暖,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并配合乙方办理完水,电,燃气,电话,电视,网络,取暖,物业管理费,土地使用证等过户手续,甲方户籍迁出后乙方再付给甲方10%尾款。

2.全部房款委托银行监管支付。分期付款:乙方先支付给甲方购房款30%(大写)¥ 元,存入委托银行监管账户。在房产证过户完成时划转给甲方。余款通过银行按揭贷款付清。甲方收到90%房款时,进行房屋交接。乙方预留百分之十房款待房屋交接完成,甲方结清交接前所欠水,电,燃气,电话,电视,网络,取暖,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并配合乙方办理完水,电,燃气,电话,电视,网络,取暖,物业管理费,土地使用证等过户手续,甲方户籍迁出后乙方再付给甲方10%尾款。

甲乙双方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在契约协定后产权过户未完成时政府颁布新的法规和原来不同,造成过户费用增加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买卖契约可因此解除;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贷款不成时买卖契约可因此解除,卖方所收的定金,首付款应在三日内予退还给买方。逾期不返还,自本合同规定的返还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返还款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bad304d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a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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