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联锁保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30 11:01:0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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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公司自动化联锁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装置安全平稳运行,加强装置设备自动化联锁保护(以下简称联锁)管理,使装置在受控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XXXXXXXX公司生产装置。

第三条 联锁的分类及短接期限的定义

1、联锁是一项重要的生产安全保护措施,当装置出现异常,危及设备安全时联锁自动动作,避免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因此对联锁必须严格管理。联锁按其对装置或设备安全保护的重要程度分为两级。一级联锁是保护公司关键设备,造成装置停车的联锁。二级联锁是除一级联锁以外的一般性联锁。

2、根据联锁的保护对象,又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工艺联锁由工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设备(仪表、电气)联锁由机动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3、联锁的分类和联锁值属地单位确定,公司主管部门备案,按专业分类管理。

4、联锁短接期限的定义

1)临时短接:短接时间在24小时以内的联锁。

2)长期短接:短接时间在24小时以上的联锁。

第四条 联锁管理

、一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单位或处室职能人员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主管设备、工艺的副总工程师或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电仪部门织织实施。

、二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单位或处室职能人员提出申请,生产单位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部门批准后电仪部门实施。

、电仪部门每月对联锁投用及解除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检查对短接联锁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票证,每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报生产主管部门和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备案。

4、联锁的设定值及逻辑关系,在每个检修周期由电、仪部门组织校核、试验一次。装置开车时由生产单位组织联锁的确认,电、仪部门协助完成,并将其校核结果报生产主管部门和机动设备主管部门备案。

5、为确保装置的本质安全,联锁系统应该100%投用,即正常生产情况下联锁投用率为100%。凡因备品配件、设备及工艺原因引起的难以投用的联锁保护装置,属地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攻关,限期解决。未投用联锁的风险处理预案纳入正常预案管理,并组织班组加强学习及掌握。

6、一级工艺联锁开关的管理按一级联锁执行。

7、安全绳(输送皮带等)作为一级联锁管理。

第五条 联锁除、投用审批程序

1、一级联锁的除、投用由生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风险评价及工艺安全措施),一式两份,交电仪部门制定除投运措施及办法后,报二级生产单位主管部门(生产科/机动设备科)审核,经二级生产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电、仪部门组织执行。

2、二级联锁的除、投用由生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风险评价及工艺安全措施),一式两份,交仪部门制定除投运措施及办法后,报二级生产单位主管部门(生产科/机动设备科)审批,电、仪部门组织执行。

3、因电仪出现故障或进行校验,需解除、投用联锁,由电仪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安全措施),一式两份,交生产单位制定生产工艺安全措施后,按审批程序报批后,电仪部门方可进行操作。

第六条 特殊情况下联锁除程序

1、紧急情况下除联锁,由需除联锁的岗位人员提出,与电仪部人员双方落实安全措施和办法后,双方班长或值班长确认,二级生产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立即执行,除后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或正常后立即恢复,但要作好记录。

2、特殊情况下,二级生产单位主管部门领导、调度员可下达书面指令命令解除某一联锁,但事后有关单位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3、特殊情况下联锁的除,必须及时通报二级生产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领导。

4 联锁采用分级管理,一级联锁由公司主管部门管理,二级联锁由各二级生产单位管理。

第七条 联锁票夹的管理

1、为使各岗位人员随时掌握有关联锁的投用状态,二级生产单位和电仪部门运行岗位必须设立联锁解除工作票夹,执行完毕的联锁解除工作票(一式两份),分别放入二级生产单位和电仪部的运行岗位的工作票夹内,工作票必须作为交接班内容进行确认和交接。

2、被解除联锁在重新投用后,将该联锁解除时办理的解除工作票从联锁解除工作票夹内撤出,与联锁投用工作票一起分别收回二级生产单位和电仪部门存档。

3、二级生产单位技术人员每日要检查联锁解除工作票的交接记录,收回已使用的联锁工作票,并做好联锁管理台帐。

第八条 联锁除后的风险处理预案纳入正常预案管理。

第九条 装置开工前,电仪部门、二级生产单位按《联锁试验确认单》,对联锁动作试验确认签字(见附表 ),生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此进行检查。

第十条 联锁动作后,必须查明原因,投用前必须确认。

第十一条 联锁一览表必须按受控文件管理。联锁一览表由二级生产单位一年评审一次。

第十二条 联锁主管部门应对二级生产单位的联锁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生产运行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1

附表2

仪表二级联锁(投用/解除)工作票

Q/NHJ.A05.063 -2xxx

仪表一级联锁(投用/解除)工作票

Q/NHJ.A05.062-2xxx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9735188aeaad1f347933f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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