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场所定期除虫灭害记录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的管理,定期除虫灭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仓储及销售场所要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发现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设置“三防”设施。
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食品设置保护措施,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完成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三、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等,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备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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