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制教育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实施法制教育工作,切实有效地落实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该项工作整体合力,积极推进依法治校、依法从教,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本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建立如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各班级在职能范围内开展师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视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的情况。
2、各班级开展其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总结、资料信息等基础工作。
二、考核方法和时间
1、考核方法。采取以各班级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年度目标考核和本校依法治校工作考核的内容。
2、考核时间。师生每年一次法律知识检测。
三、考核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将考核作为贯彻落实普法规划、加强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加以落实。
2、各班级要认真总结,如实做好法律知识检测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3、学校在抽查基础上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2016年2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78532085022aaea988f0f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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