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1-11-18 17:48:2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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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工发〔2011

关于落实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考核办法

为积极构建和完善青少年维权服务体系,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我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促进青少年维权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实行年度考评与日常工作考评相结合,力求真实反映工作情况,推动全处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健康深入发展。

二、考核内容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制

按照街道工委办事处“平安铁山”的战略部署,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各部门都要参照街道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设置、成立或进一步完善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的支持,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积极筹建铁山青少年维权中心

联合公、法、司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协调与组织实施工作,完善青少年维权形式和手段,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中心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普及法律知识等方面的作用。

(三)以深入开展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抓手,积极促进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

要进一步扩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的规划,提高创建质量,培育更多的实际功效、素质优良的工作实体。在评选个别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的基础上,今年争取再推出一批市级维权岗,使市级维权岗覆盖我处所有创建系统,形成岗位创优、达标争先的良好局面。

(四)要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专兼职队伍

动员组织青年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基层组织干部、村级综治协理员参与预防工作,参与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计分标准100分)

(一)领导重视(10分)

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每月研究和解决治保、普法依法治理、巡逻执勤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有关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会议记录。每缺一次会议记录扣2分。

(二)经费投入(10分)

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含青少年维权资料征订、落实执勤人员待遇、设施建设等),保证维权工作正常运行。经费不到位视情扣分。

(三)阵地建设(12分)

建立村级青少年维权工作大院,综治办、执勤室、依法治村办、法制夜校等(除执勤室外,综治办、执勤室、依法治村办可合署办公,法制夜校可与人口学校合用)有办公场所,门牌齐全;各项维权预防工作制度内容规范、齐全,制度牌整齐上墙;有各种维权预防普法读物、报刊、宣传品等宣传资料;有完整齐全的档案资料;卫生整洁。工作场所不达标视情扣分。

(四)例会制度(12分)

青少年维权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综治协理员每月一次到办事处参加例会,汇报本村本月综治工作情况,接受下月工作任务,并及时完成司法、综治各部门部署的有关青少年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同时,开展有关社会稳定的各项调研活动,积极上报调研文章和工作信息。每无故缺席会议一次扣2分,每有一项当月工作任务未完成扣2分。

(五)法制宣传(10分)

深入贯彻落实青少年“两法一条例”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健全档案和各项普法档案,各单位至少配备1名普法宣讲员,各村配备25名普法宣讲员,并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严格按照普法规划组织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完不成工作计划视情扣分。

(六)治安保卫(12分)

认真组织民兵、专兼职治安巡逻队、居民互助组24小时进行巡逻,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并建好巡逻台账,每天做好值班执勤记录,有效遏制入室盗窃等可防性刑事案件的发生;组织青少年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教育、法制教育和见义勇为教育,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排除不安定因素,及时收集并及时向派出所报送治安信息,积极帮助公安机关维护治安。每发生一起可防性刑事案件扣5分。

(七)反宣清查(10分)

严格落实以包巡查、包清理、包举报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定期对辖区范围内的“法轮功”等邪教非法活动和反动宣传品进行巡查和清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稳定舒适的社会环境。有针对性的开展青少年警示教育活动,辖区内无邪教组织非法聚会活动。大力开展攻坚和巩固整体仗,完成年度攻坚任务。每出现一次反动宣传品不及时清理3分。

(八)重点管理(12分)

建立健全社会特殊群体(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犯罪高危群体(社区矫正人员、治安危险人员、长期违法闹访缠访人员、传销人员、法轮功等邪教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违法犯罪倾向严重传染病患者、吸毒人员)、城市边缘群体(流动人口、“三无人员”)“三大群体”源头管理信息平台和管理台账,每月进行一次排查了解,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加强风险预警,真正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去向准、无漏管、不失控。每月一次上报“三大群体”的信息表,确保渠道畅通。每出现一次信息表上报不及时或不准确扣2分。

(九)阵地控制(12分)

加强对青少年活动集中区,如流动人口聚集区、旅馆饭店、出租房屋、娱乐场所和网吧的安全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定期进行治安清查,签订治安责任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从源头上阻断滋生违法犯罪根源,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每出现一次的特殊行业场所掌控不全面扣2分。

四、奖励指标

(一)提供青少年维权工作观摩现场,介绍典型经验,本处、本市每有一次分别奖2分、4分。

(二)年内集体受到胶南市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胶南市级奖5分,青岛市级奖10分,省级奖15分。

(三)个人在青岛日报以上党报、党刊发表署名文章的,每篇加10分,个人在青岛市级及省厅以上信息刊物上发表有关文章、消息、经验或典型的,每篇加8分。以单位名义发表文章、信息的,给撰稿人按以上标准加分。同一新闻或专题在不同层次媒体发表,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记分。

(四)在办事处统一调度的单项活动中取得良好成果的,每有一次加5分。

(五)积极争取村两委会的支持,加大技防投资力度,村重点部位,重要场所新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奖15分。

(六)凡胶南市及以上平时抽查与年度考核评估取得良好成绩的奖510分。

2011

中共胶南市委铁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1 日印发

(共印7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759cdd2195f312b3169a54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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