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23 05:19: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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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枣科职院字[201023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等法规,参照市教育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一、考核范围
(一)正式在编人员(含提前退养人员,不含退离休人员)。当年办理退(离)休手续的,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可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二)新进在编工作人员在本部门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并评定等次;未超过半年的,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调入本部门工作不足半年的的在编人员,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所在部门予以考核并确认等次。(四)其他人员。参加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的重要依据。二、考核内容
1、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爱国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求实创新,团结协作,廉洁从教。2、师德日常考核
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反师德要求行为。3、出勤
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遵守学院工作纪律,出满勤、干满点。4、奖励三、考核办法
考核的基本方法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测评相结合;学期、学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领导干部与一般教职工分开考核、单独计算优秀比例。(一)计分办法
1、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60分)
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对照《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标准》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测评打分。按百分制打分,然后再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全打满分无效,最低不能少于70分,否则无效)。被考核人为任课教师的,学生测评分占30%领导测评分占35%,群众测评分占35%;被考核人为管理和工勤人员的,领导测评分占50%,群众测评分占50%2、师德日常考核(30分)
学院处室、系部考核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量化记录的方式。如有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按下列标准扣分,直至扣完该项得分。1)不顾全大局,不服从工作安排,每次扣2-4分。
2)在晋级、职评、评优等方面,提供假论文、假论著、假证件等,视情节轻重每次扣8-10分。3)在学生管理中,向学生罚款,每次扣3-8分。
4)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采取应急措施,每发现一次,扣5-10分。
5)所任班级学生出现作弊、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扣该班辅导员、班主任、有关责任教师3-8分。6)尊重学生
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每次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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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随意停学生课,发现一人次扣1-2分。7)备课与上课
①课堂效果差,没能按时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学生、家长反应强烈,每次扣3分。②在教学过程中,除学院安排正常调课外,不按课程表规定课程上课,每次扣1-2分。③教学方式方法陈旧、落后,学生意见较大,每次扣1-2分。④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开课堂的,每发现一次扣2-6分。8)教学反馈与校正
①课堂教学目标性不明确,不及时反馈检测,当堂巩固效果差,每发现一次扣1分。②命制试题不认真,出现不应有错误,缺乏科学性、针对性,每发现一次扣2分。③对试卷不认真批改、分析、讲评,每发现一次扣1分。9)教科研活动
①无故不参加教研室业务活动的,不参加课程改革的,每有一次扣1分。②不服从教研室工作安排的,每有一次扣2分。
系部、处室对教职工的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要记入《教师职业道德档案》。考核办法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随堂听课、随机检查等形式。3、出勤(10分)
满分10分,扣完10分止。扣分标准:(1)早退、迟到1次各扣0.3分;(2)旷工一天扣1.5分;(3)学院集会及各种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扣1分;(4)工作时间干私活、不在工作岗位的一次扣0.5分。4、奖励项(10分)
1)见义勇为,主动保护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及学生安全,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者,加810;2)对贫困学生常年给予资助,受到学生及社会广泛好评者,加13;3)助人为乐、公而忘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者,加13;4)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公婆等老人,悉心照料家庭中的患病成员,同时不影响工作,成绩出色,在同事中享有很高声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者,加13;5)自觉重视学生德育工作,转化后进生成效显著,学生拥戴、家长欢迎,得到校内外一致公认,加13分;6)学年度内,教职工本人或班级获得国家、省、市(地)、市(县)、学院党政表彰的分别给该教职工或获奖班级班主任计107532分;以最高分为准,不累加计分。(二)考核实施
每学期末均按以上考核办法组织一次师德考核。两学期考核按5:5的比例相加,即得出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三)等次的确定
师德考核分为优秀(≥90、合格(≥75分且<90、不合格(<75三个等级。优秀等级必须是表现突出,成效显著者。优秀等级的比例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35%以内(舍尾法
在被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1)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4)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以教谋私、乱收费,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从事第二职业,从事有偿家教,在校外私自代课、私自举办收费的补习班;
6)由于失职造成学院较大安全事故的;7)出现有失教师身份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8)赌博、酗酒、参与封建迷信或邪教活动的,造成不良影响的;9)不服从学院、处室、系部安排和拒不完成所分配的任务的;10)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的;11)参加邪教组织,危害社会及他人的;
12)学生发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有关班主任及责任教师管理不善的;13)其他方面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69d3df41fb91a37f111f18583d049649a660e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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