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临时夫妻”现象背后的法律问题
李德恩
【摘 要】摘 要:在我国城镇化的快速进程中,夫妻分居的农民工群体中出现了组建“临时夫妻”以填补家庭生活空缺的现象。从法律的角度评判,“临时夫妻”涉嫌重婚犯罪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标本兼治。追究“临时夫妻”法律责任以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非常重要,而赋予农民工市民待遇以消除“临时夫妻”生存土壤的努力才是治本之策,两者不可偏废。
【期刊名称】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3(040)006
【总页数】4
【关键词】关键词:临时夫妻;重婚罪;损害赔偿
一、“临时夫妻”的法律评价
农民工是我国城乡二元体制之下,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由于长期背井离乡,夫妻分居的农民工的家庭感情生活出现空白,这一群体之间出现了组建“临时夫妻”的现象。“临时夫妻”特指在继续维持合法夫妻关系的基础上,在外打工的农民工为填补感情生活空白和生理需求缺位,与配偶之外的另一异性组成临时家庭,互帮互助的一种生活方式。2010年,王子群的小说《临时夫妻》因真实反映了农民工的感情生活而走红网络,正式出版之后一个月就告售罄。“临时夫妻”在中国社会迅速成为流行词汇。2013年3月10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一线工人农民代表谈履职”的记者会上,刘丽代表关于农民工“临时夫妻”现象的发言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再度引发了对农民工被歧视、被剥夺,无法融入城市的社会问题的讨论与反思。在人民网“农民工组建临时小夫妻现象,您咋看”的网络调查中,大部分的被调查者选择了理解,并建议为农民工群体提供探亲、夫妻房等人文关爱,只有24.1%的被调查者选择了反对,认为“临时夫妻”不道德也涉嫌违法,增加社会隐患。该调查结果反映出公众对“临时夫妻”大多采取了包容的态度。
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公开讨论“临时夫妻”现象,反映出中国社会正日益走向开放、成熟和民主,对这一现象的包容折射出社会对改善农民工生活境遇的期待,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然而,一个开放、多元的社会,并非是非混淆、美丑不分、恣意而为,人们的一切行为,必须接受文明道德的、社会风俗的、法律的等等方面的检验、评判。[1]探究“临时夫妻”现象发生的原因,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制度不公、农民工生存境遇欠佳无疑是重要的一面,但如果我们的思维仅局限于此,对该行为中当事人家庭伦理、家庭责任以及社会责任的缺失、沦落视而不见,所谓的包容也就变成了纵容,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对农民工“临时夫妻”现象因同情而不忍抨击,更遑论不惩处可能导致将来出现我们不愿看到的局面:在中国已经解决了农民工融入城市、两地分居之后,而“临时夫妻”却因为社会的“包容”已经被普遍接受,依然大行其道。无论如何,社会问题不能成为道德沦落乃至违法犯罪的理由。正如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贫困就有权实施盗窃、抢劫行为一样,农民工也不能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为由就使得组建“临时夫妻”的行为正当化。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3a353cf5afafab069dc5022aaea998fcd2240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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