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王君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沪国税任[2017]1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7.03.15
【实施日期】2017.03.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王君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国税任〔2017〕17号)
浦东新区税务局、崇明县税务局,市局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稽查处,注税中心:
经市局党组2017年2月22日讨论,决定:
王君蕾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马宗续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兼稽查局局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兼稽查局局长;
龚炳生任上海市崇明县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正处级)、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崇明县分局副局长(正处级);
严庆任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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