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委托书范本
篇一:独家委托书 房地产出售独家委托协议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 接受甲方独家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以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 、甲方愿意独家委托乙方居间出售符合本条所述条件的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 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 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类型: □住宅□ 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可否工商注册:□可以 / □不可以 / □待确定 坐落:区路 弄 号 室以及号车位; 建筑面积(实测 / 暂测) : ; 卫; ;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号 ; 号 室内装修情况: ; 附属设施、 ;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贷款余额:元;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求购方首期房价款由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 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 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月 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否 □是 ; 注: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同时/□ 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的影印件: □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上手预售/出售/买卖合同□上手房款发票□上手 契税完税证□授权委托书□其他 ; 二、委托期限 本协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 合同到期前的__ 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 个月。 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 三、委托房价款: □人民币 □美元元整 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 有线电视申请费 / 等在内的甲方已付或应付的费用,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 结算,办理前述事项变更的更名费用由求购方承担)。 甲方同意:求购方可以现金、汇款或其他甲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支付或通过乙方转付定金或房价款。甲方并同意乙方可以根据本居间服务的履行状况,以大于或等于前述委托房价款的数额向求购方报价。 四、销售推广费用负担 该房地产的销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销售人力资源成本、报纸广告、络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全景摄影及发布)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佣金支付 作为佣金。 甲方应在与求购方签订《苏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或转让关系已经成立 的类似合同并收到定金或首期房价款之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甲方有关联的人在乙方所介绍的求购方看过 该房地产后的十二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买卖交易的;或在委托期限内,买方愿以甲方委托条件买受,而甲方反悔不卖;或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订《苏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 的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乙方并保留向对方请求支付未收取佣金的权利。 六、本协议的履行 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乙方应积极、努力利用各种合法形式尽速为甲方寻找求购方信息,早日完成甲方委 托事项。 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可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完 成或者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地产依法可以出售,并依约配合 实际成交的买受方交付该房地产;若除甲方外,尚存在非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 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则视作甲方已经取得该任何第三人关于出 售该房地产的同意,并代表该任何第三人签订本协议。如因此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 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符,给乙方或求购方造成损失,由甲 方负责赔偿。 求购方在购买甲方之房地产时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如需甲方配合办理,甲方应积极 予以协助。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达成交易意向或发生证明买卖关系成立 的行为后,该求购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其不予返还的求购方的定金之50%支付给 乙方,作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补偿。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以乙方提供的 《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准,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 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九、本协议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一份。 委托人(甲方):居间人(乙方): 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 代理人(代表人): 经办人员签字: 证件号码: 经纪人证件号: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日期: 签约地点: 委托人(甲方):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出售坐落于 区 路 弄 号室以及号车位之房地产;双方曾就该居间关系于年 月 日签订了《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下称“该居间协议”),现双方同意变更该居间协议的部分内容,并达成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本条第 款共款作如下变更(未变更的条款删除): 1、 变更委托房价款为:□人民币 □美元元整。 2、 变更委托房价款是否包含相关费用为: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 有线电视申请费 / 等在内的甲方已付或应付的费用,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结算。 3; 4、变更出售房地产室内装修情况为:; 5、变更交易方式为:□存量房(二手房)过户 □预售商品房更名(权益转让或退房购房) 6、变更出售房地产其他约定为: ; ; 二、本补充协议与该居间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没有对该居间协议作出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该居间协议的约定履行。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 代理人(代表人): 经办人员签字: 证件号码:经纪人证件号: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 居间人(乙方): 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 篇二:独家委托书 房地产出售独家委托协议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李家祥 (上海正自地产)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 接受甲方独家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以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 、甲方愿意独家委托乙方居间出售符合本条所述条件的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 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 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类型: □住宅□ 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可否工商注册:□可以 / □不可以 / □待确定 坐落:区路弄 号 车位; 建筑面积(实测 / 暂测) 平方米 ; ;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沪房 字(第 号 ; 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编号: 室内装修情况: ; 附属设施、设备:;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抵押权人:;贷款余额:约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求购方首期房价款由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 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转由求购方承担(转贷款,或称转 按揭) 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年月 月 30 日 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否 □是 其他: 注: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同时/□ 30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的影印件: □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上手预售/出售/买卖合同□上手房款发票□上手 契税完税证□授权委托书□其他 ; 二、委托期限 本协议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 自动延长__叁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 止条款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 三、委托房价款: □人民币 □美元 伍佰肆拾伍万 元整到手价。 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 有线电视申请费 / 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结算,办理前述事项变更的更名费用由求购方承担)。 甲方同意:求购方可以现金、汇款或其他甲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支付或通过乙方转付定金或房价款。甲方并同意乙方可以根据本居间服务的履行状况,以大于或等于前述委托房价款的数额向求购方报价。 四、销售推广费用负担 该房地产的销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销售人力资源成本、报纸广告、络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全景摄影及发布)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佣金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房地产出售实际成交总房价款的%作为佣金。 甲方应在与求购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或转让关系已经成立 的类似合同并收到定金或首期房价款之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甲方有关联的人在乙方所介绍的求购方看过 该房地产后的十二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买卖交易的;或在委托期限内,买方愿以甲方委托条件买受,而甲方反悔不卖;或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 的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乙方并保留向相对方请求支付未收取佣金的权利。 六、本协议的履行 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乙方应积极、努力利用各种合法形式尽速为甲方寻找求购方信息,早日完成甲方委 托事项。 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可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完 成或者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地产依法可以出售,并依约配合 实际成交的买受方交付该房地产;若除甲方外,尚存在非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 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则视作甲方已经取得该任何第三人关于出 售该房地产的同意,并代表该任何第三人签订本协议。如因此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 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符,给乙方或求购方造成损失,由甲 方负责赔偿。 求购方在购买甲方之房地产时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如需甲方配合办理,甲方应积极 予以协助。买卖成交后,甲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达成交易意向或发生证明买卖关系成立 的行为后,该求购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其不予返还的求购方的定金之50%支付给 乙方,作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补偿。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以乙方提供的 《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准,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 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 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八、本协议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李家祥 代理人(代表人): 经办人员签字: 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日期: 签约地点: 委托人(甲方): 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之补充协议 居间人(乙方): 上海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出售坐落于 区 路 弄 号室以及号车位之房地产;双方曾就该居间关系于年 月 日签订了《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下称“该居间协议”),现双方同意变更该居间协议的部分内容,并达成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本条第 款共款作如下变更(未变更的条款删除): 1、 变更委托房价款为:□人民币 □美元元整。 2、 变更委托房价款是否包含相关费用为: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 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 有线电视申请费 / 等在内的甲方已付或应付的费用,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结算。 3、变更出售房地产附属设施、设备为:; 4、变更出售房地产室内装修情况为:; 5、变更交易方式为:□存量房(二手房)过户 □预售商品房更名(权益转让或退房购 房) 6、变更出售房地产其他约定为: 二、本补充协议与该居间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没有对 该居间协议作出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该居间协议的约定履行。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上海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代理人(代表人): 经办人员签字: 证件号码:经纪人证件号: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 篇三:独家授权委托书 独家授权委托书 武汉九州联创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被任命为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的独家房地产代理公司,处理武汉办公室的租赁事宜,华润电力将委托九州联创担任其间的所有谈判工作。 九州联创租赁经理程文涛将会是此次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办公室选址其间所有事宜。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6日 篇四:房地产中介公司独家委托书 地产公司独家委托书 现委托广东省阳山县佰姓地产中介(以下简称“佰姓地产”)独家代理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 、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广东省阳山县 2、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 3、出售价此价包括自买入该物业后至本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由买方支付。 5年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从年年月 日止。 二、指定佰姓地产为该物业出售的独家代理公司: 1、佰姓地产预先支付人民币该物业的,独家委托费即转为购房款使用。 2、如超出委托限期,独家委托代理费用由本人收取,不予退还。 3、一旦达成上述条件,全权委托百姓地产适当收取客户定金。 4、本人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独家委托费 三、百姓地产在代理期限内寻找合适的买家 。如该物业成功出售,超出委托价钱部分作为佰姓地产的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没有异议。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该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佰姓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佰姓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将向佰姓地产支付第二条规定之代理费 3 倍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佰姓地产同时会向买家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及佰姓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年月日 篇五:房产销售 独家销售委托书 ★特别告知:为保障客户权益,您在向我司支付任何一笔款项时,务必汇入我司公司账户并要求我司人员提供我司正 规有效的财务凭证,否则,我司不予认可任何款项支付事宜。 甲 方(出售方): 乙方(居间方): 现联络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 经办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邮箱地址: 邮箱地址: 承蒙信任,委托我司独家代理销售房地产,我司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保障双方利益,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现就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出售上海市 区 路 弄 号 室房产(含 车位)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确认该委托属独家委托, 此“独家委托”指在委托期内,乙方是上述房产唯一的、独占的销售机构,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未经乙方书面允许,不得销售该房产。 一、物业状况。 物业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楼层楼;房型: ; 抵押情况: ;抵押银行: ;抵押金额: ; 共有人情况:;租赁情况: ; 甲方特别声明:甲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经征得共有人及相关关系人一致同意出售上述物业。 甲方的签署人保证其有权签署本协议及后续居间协议并收取有关款项(含定金),若因签署人缺乏代理权或代理权无效等导致本协议及后续协议无法履行的,则签署人自愿按本协议及后续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含定金罚则),本条款独立存在。 二、独家委托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该期限不包括签署买卖协议及过户时间。 三、甲方委托出售的条件与特别声明: 1、出售总价及买方付款: 出售总价人民币/美金: 元整。 □接受买方贷款 □不接受买方贷款 2、交易费用:□依法各自承担 □均由因方承担或共同承担;甲方提前还贷的手续费等由甲方承担; 3、过户时间:买方贷款的,则为贷款办妥后三个工作日内,最晚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3个月;买方 不贷款,一般不得晚于合同签订后一个半月。 4、交房时间:□随时/□ /□甲、乙双方办妥产权过户手续/□房地产交 易中心出具以乙方为所有权人的房地产产权证/□房款结清(尾款除外)后日内交房。 5、甲方特别声明:在乙方的服务下,当有购买方出具购房意向的条件达成或优于上述的甲方委托条 件时,乙方可收取意向金,并且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已收取意向金的通知后的2天内,至乙方的店 面地址处收取意向金(转定),并在有关协议书上签字。 四、独家销售定金: 为确保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唯一排他的销售方,乙方应支付元的独家销售定金。乙方保证在独家委托期限内,提供甲方不低于第三条出售条件的买家成交。若乙方未能达成签 署销售承诺 的,则上述独家销售定金由甲方没收;若甲方违反上述独家承诺的,应双倍返还。下列请款视为乙方完成销售承诺,甲方应当无息返还定金: 1、 甲方与买方签订买卖协议的 2、 乙方收取潜在买方意向金的 3、 乙方提供潜在客户但甲方拒绝成交的 五、甲方义务: 1、 本协议委托期及期满后3个月内,甲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经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 均须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中介服务佣金。 2、 委托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撮合成交,或经其他中介机构、或经其他个人成交。 3、 由于独家委托期间,乙方将投入大量时间精力销售该房产,因此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擅自取消该 委托。同时为了方便乙方销售,防止其他干扰,委托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可在上交易系统中锁定该套房屋,具体方式由乙方灵活处理。 4、 甲方保证在委托期内为乙方提供看房便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拖延乙方看房,每周不少 与3次。 5、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已收取意向金通知后的2天内,至乙方的店面地址处收取定金,并在居间协议 等文件上签字。乙方通知可以短信、邮件等形式发出。 6、 甲方保证已取得共有人及相关关系人一致同意出售上述物业,且就上述物业所提供的权利证件合 法有效。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交:1)该委托房屋产权证件的复印件;2)甲方及其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未到场共有人的委托书;4)该房屋的钥匙(有人居住时不适用)。 7、 基于乙方独家代理及支付独家销售定金的特点,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八条费用之后,乙方仍可以另 行向买受方收取不高于实际成交价2%佣金,甲方对此没有异议。 六、乙方义务。 1、 代为甲方寻找并提供适合的房地产需求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各种公司的销售络推广,在公 司的络系统上发布委托信息,对外合作销售推广,向其他中介公司委托出售上述物业并寻找适合的客户; 2、 提供咨询并在甲方的要求下,根据甲方提供的证照和资料,协助甲方与购买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协助甲方与购买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3、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报告相关情况。 六、乙方增值服务计划。 乙方声明,该项增值服务计划非乙方的合同约定义务,但乙方愿意在甲方的明确要求下,依据实际可行性,额外为甲方免费提供如下增值服务计划: 1、 在甲方的要求下,在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屋室外特别悬挂出售标志; 2、 在甲方的要求下,为委托房产做免费评估,提供参考意见; 3、 在甲方的要求下,协助甲方向物业管理处交涉房屋修护、保养、收费等事宜。 4、 协助办理房屋成交后的过户手续。 七、甲乙双方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应就委托关系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机关明确要求,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或说明本合同项下对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文件。 八、中介服务佣金。 依据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双方确定中介服务佣金数额,具体以甲方签署的佣金确认书为准,若未签署,则以上述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金额的1%计,甲方应在与购买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佣金。甲方通过乙方服务与购买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后,若非乙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 不影响甲方支付佣金的义务。甲方明确,即便甲方为净到手价格,也不影响乙方收取本款佣金。 九、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原因,没有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应由甲方履行的各项义务,应当承担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损失的购买方的中介服务费。 2.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甲方义务中的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情况的,或甲方在委托期内有其他任何返悔不再出售、另售他人、抬高价格、拖延签署合同的时间等行为的,导致乙方介绍的买方客户无法按时与甲方成交,均属甲方违约,此种情况下,甲方须支付给乙方该房产委托出售总价(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的1%,同时另加双倍返还乙方独家销售定金,作为违约金,以解除双方之独家销售关系。 3、对于违约金数额,双方不得提出过高或过低的调整要求。 十、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联络地址为双方联系的有效通讯地址,若其中一方联络地址发生变化,应 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过错方负责。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依法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补充: 。 甲方: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篇二:独家房产出售委托书模板 独家房产出售委托书模板 编号: 甲方(委托人):联系电话: 地址:证件号码: 乙方(受托人): 承蒙信任,委托我公司销售房产,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在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出售房产概况 房产坐落于 市 区 路号 单元,属于划拨出让性质。产 权登记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甲方保证就上述物业所作的描述是真实可靠的,且对该房屋享有合法、完全的处分权。 二、乙方义务 1.代为寻找并提供适合的房地产需求信息。 2.提供咨询。若甲方有需要,乙方需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证照和资料代为甲方办理上市审 批、房产过户手续等(需另收代办费)。 三、佣金与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中介服务佣金数额为甲方所签房产合同标的金额 %,代办业务费用为人民 币元。 甲方应在与他方签订购房买卖协议时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所需代办业务费用。甲方通过乙方服务与他方签订买卖协议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不影响甲方支付佣金的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本协议满六个月内,甲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均需遵照本协议第“三”条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 2.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上审批房产过户手续时,应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证件和资料(指公房)。因甲方资料不完善或没有及时提供资料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3.委托期内,甲方自行撮合成交或与其他中介组织机构成交或个人成交,均应向乙方支中介付佣金。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先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 4.委托期内,若甲方因个人原因取消房产出售,需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的 %。若在取消出售意愿后六个月内,甲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均需向乙方支付协议第“三”条所约定的中介佣金。 五、委托期限 本协议委托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房产价格 该房产委托出售价为人民币元或元/平方米。在此价格基础上,若通过乙方介绍达成意向均可成交,甲方无异议。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2.若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应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佣金与代办费。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赔偿。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人在签章之前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委托书全部的条款内容。 九、补充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人: 年 月 日篇三:房屋买卖委托书范本 房屋买卖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事项、权限: 委托人______是位于xx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产权共有人。现我们同意出售上述房产。因为我们______________,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___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如下事项: 1、在符合依法出售的前提下,代我们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代为办理与出售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交割手续; 4、协助买方以买方名义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5、代为收取相关售房款;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篇六:独家销售委托书 房屋出售委托协议书 甲方(出售方): 乙 方: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 现联络地址: 现联络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现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出售______市________区路号委托,此“独家代理委托”指在委托期内,乙方是上述房产唯一的、独占的代理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未经乙方书面允许,不得销售该房产。 一、物业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楼层:_____层;房型:___房____厅____卫; 抵押情况:无抵押 ; 共有人情况: _____;租赁情况:。 甲方特别声明:甲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经征得共有人及相关关系人(父母、配偶、子女等)一致同意出售上述物业。 二、委托期限:自20XX年 02月7日至20XX年 03 月31日止。 三、甲方委托出售的条件与特别声明 1、出售总价及买方付款方式: A)出售总价人民币元整元整净到手(出售总价不得低于人民币4850000元整) B)买房付款方式: 2、出售方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购买方承担。 3。 4、甲方特别声明:在乙方的代理下,当有购买方出具购房意向的条件达成或优于上述的甲方委托条件时,甲方不能及时到场,乙方可以代为收取意向金并代为保管,并且甲方应在得到乙方已收取意向金的通知后的7日内,至乙方的店面地址处收取意向金,并在意向金协议上加签姓名。 四、甲方义务 1、本协议委托期及期满后3个月内,甲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经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均须向乙方支付该房屋委托总价的2%作为违约金。 2、委托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撮合成交或经其他中介机构、代理人及其他个人成交。 3、由于独家委托期间,乙方将投入大量时间精力销售该房产,因此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擅自取消该委托。 4、甲方应在得到乙方已收取意向金的通知后的7日内,至乙方告知的地址处取回意向金,并在意向金协议上加签姓名,如甲方因故不能前往乙方告知地点签字收取意向金,亦可由乙方送至甲方处签字,甲方不得借故推脱或不告知送达地点。 5、甲方保证已取得共有人及相关关系人一致同意出售上述物业,且就上述物业所提供的权利证件、身份证件及相关证件均合法有效。 五、乙方义务 1、代为甲方寻找并提供合适的房地产需求信息,包括络系统上发布委托信息,对外合作销售推广,或向房地产中介公司委托出售上述物业并寻找合适的客户。 2、提供咨询并在甲方的要求下,根据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协助甲方与购买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协助甲方与购买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3、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报告相关情况。 六、甲乙双方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应就委托关系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承担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机关明确要求,双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或说明本合同项下对方所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文件。 七、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原因,没有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应由甲方履行的各项义务,均须向乙方支付该房屋委托总价的2%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义务中的的任何一条情况的,或甲方在委托期限内有任何反悔不再出售、另售他人、抬高价格、拖延签署合同的时间等行为的,导致乙方介绍的买方客户无法按时与甲方成交,均属甲方违约。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涉及诉讼,因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第三方要求赔偿的费用及其他损失。 十、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联络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联络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过错方负责。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二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中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一发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补充: 。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七:房地产中介公司独家委托书 地产公司独家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现委托长沙市嘉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杰地产”)独家代理出租、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 、出租/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长沙市 2、建筑面积:。 3、租金元或以上。售价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包括维修基金、管道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初装费、维修费用等等)。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按照国家规定各付各税【 】 由买方支付【 】 由卖方支付【 】。 5、交房情况:出租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带家私电器(详见备注或清单)【 】。出售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 ,带家私电器【 】,家私电器赠送【 】,折价售予买方【 】(详见备注清单)。交房时间:年 月 日即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从 二、本人/本公司指定嘉杰地产为该物业出售/出租的独家代理公司。一旦达成上述条件,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嘉杰地产按上述租金售价适当收取客户定金。贵公司的客户同意按本人本公司委托条件交易的,本人/本公司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租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等额于租租赁/买卖双方代理费金额的违约金。 三、嘉杰地产公司在代理期限内有义务协助本人/本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家/租客。如该物业成功出租/出售,本人/本公司愿意向嘉杰地产支个月的租金/买卖成交价的 %代理费。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嘉杰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嘉杰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本公司将向嘉杰地产支付第一条规定之售价3%,租赁为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嘉杰地产同时会向买家/租客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本公司及嘉杰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年月日 篇八:房地产销售独家委托书样本(中介)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承蒙信任,委托我司独家销售房地产,我司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达成如下合意: 一、 委托出售房产概况(详见协议附件:卖方信息登记表)。房产坐落 于属于【划拨】【出让】性质,产权登记面积 平方米 ,产权证号:甲方保证就上述物业所做的描述系真实可靠的,且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合法、完全的处分权。 二、乙方义务: 1. 代为寻找并提供适合的房产需求信息(包括在**的络系统上发布甲方信息并寻找适合的客户); 2. 提供咨询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交换信息,草拟或推荐买卖合同文本; 3. 代办业务:在甲方的要求下,根据甲方提供的证照和资料代为甲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需另收代办费)。 三、佣金与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中介服务佣金数额为甲方所签房产买卖协议标的金额的%。代办业务费用为¥ 【产权过户¥200】。甲方应在与他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时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所需代办业务费用。甲方通过乙方服务与他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不影响甲方支付佣金的义务。 四、甲方义务: 1. 保证积极配合乙方的服务,在乙方需要带客户看房时,给予提供各方面的便利; 2. 本协议委托期及期满六个月内,甲方以及从甲方处获得求购方信息的第三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三条所约定的中介服务佣金; 3.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房产过户手续的,应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证件与资料; 4. 非经乙方介绍成交,甲方通过其他中介组织或自行与他人达成交易的,应立即通知乙方。据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实际成交金额的%作为乙方应收取的佣金; 5. 若因甲方原因,甲方在委托期限内撤销委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委托协议中甲方委托价的中间价的%作为乙方佣金; 6. 若甲方通过乙方服务无论是否以定金形式与买方达成书面初步意向的,之后由于甲方或买方违约造成交易终止的,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买卖双方约定的成交金额%作为中介佣金。 五、甲方委托出售价为总价人民币:元至元或单价¥:元/M2至 元/M2 。 六、委托期限: 篇九:独家代理委托书 独家代理销售委托书 本人现委托郴州市自信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信地产”)独家代理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郴州市___ 。 2、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房产证号 ,用途为:商业 。 3至本发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包括维修基金、煤气管道、电话、有线电视初装费、装修费用等等)。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按照国家规定上述物业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5、委托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人指定自信地产为物业出售的独家代理公司。一旦达成上述条件本人全权委托自信地产按上述售价适当收取客户定金。公司司介绍的客户同意按本人委托条件交易的,本人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买卖双方代理费金额的违约金。 三、自信地产公司在代理期限内有义务协助本人/本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家。如该物业成功出售,本人愿意向自信地产支付买卖成交价的2%作为代理费。如超出上述价格高出部分本人愿意拿出作为额外的奖金。 四、在委托期同,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议;不会与自信地产所介绍之买方成交、或利用自信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将向自信地产支付第一条规定之售价3%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知悉自信地产同时会向买家收取房地产咨询及服务费,对此本人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及自信地产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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