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呼吸监测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0版)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的要求并结合睡眠呼吸监测产品的特点,为规范睡眠呼吸监测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特制定本规范。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睡眠呼吸监测产品。《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管理类别为II类,产品类代号为6821-9。
二、技术审查要点(一)产品名称的要求
本规范原则上将睡眠呼吸监测产品分为3级(见表1):A级、B级和C级。A级产品应命名为“睡眠”产品,B级产品应命名为“睡眠呼吸”产品,C级产品应命名为“睡眠呼吸初筛”产品,功能少于C级的产品不能命名为“睡眠”、“睡眠呼吸”或“睡眠呼吸初筛”产品。此外,如产品不具有实时监测功能,而仅能用于采集、记录和分析,则产品仅能命名为“记录”产品,不能命名为“监测”产品,但产品同样适用于本规范。对于“记录”产品,必须具有配套的分析软件才能予以注册。
在以上原则基础之上,产品名称应体现产品功能或物理属性,
如多导睡眠监测仪(对应表1中A级)、睡眠呼吸监测仪(对应表1中B级)、睡眠呼吸初筛仪(对应表1中C级)。同时为了便于管理,产品命名尽量采用国药局分类目录中产品名称。
表1睡眠呼吸监测产品分类
>>>>>实现功能睡眠分期呼吸事件事件类型血氧饱和度体位心动周期下肢运动鼾声
A级√√√√√√√
B级√√√√
C级√√
B类:心电或脉搏波等
肌电或运动模块等振动模块或拾音器模块等
常用模块
脑电模块、眼电模块、肌电模块等口鼻气流等
口鼻气流和胸腹运动等血氧模块等体位模块等A类:心电
注释:“√”表示A级、B级和C级产品必须至少具备的功能。若“A级≤产品功能”,产品仍归为A级;“B级≤产品功能<A级”,产品归为B级;“C级≤产品功能<B级”,产品归为C级。(二)产品的结构组成
应根据产品自身特点确定结构组成,一般为监测仪主机(数字处理部分、放大部分等)、各类传感器、电极导联线、软件及其他附属部分。
(三)产品工作原理
通过各类传感器采集、测量、记录人体多种生理信号,对信号进行处理、存储与分析,并显示或打印结果。(四)产品适用的相关标准
本类产品根据产品自身特点适用以下相关标准:1.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2.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3.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4.医用电气设备第2-26部分:脑电图机安全专用要求;5.GB/T14710-2009医用电气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6.GB/T17544-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