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大学南宁附属实验学校暂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南价复[2002]21号
【发布部门】南宁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2.05.16
【实施日期】2002.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大学南宁附属实验学校暂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2]21号)
北京大学南宁附属实验学校:
报来“关于北京大学南宁附属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你校是经市教育局批准引资新建的社会力量办寄宿制学校,由于你校目前教学设施尚未配备齐全,难以测算教育成本,为便于你校开展2002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0cc1455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1e2d6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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