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财务部相关人员处罚的通报
各部门:
2016年8月19日,财务部出纳王春辉给客户付款时,未遵守付款流程,造成重复付款。
后虽将款项追回,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对公司形象和声誉造成较坏影响。为惩戒个人警示大家,对此事故相关人员处以如下处罚:
王春辉作为工作失误当事人负有直接责任,罚款200元;陈艳林作为主管领导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罚款200元。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望各部门都以此为戒,加强部门管理,提高责任意识。
特此通报!
天津钢研海德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fbf0d4f69d97f192279168884868762cbaebb5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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