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善恶论的现时代意义作者:胡朝来源:《青年与社会》2013年第24期
(华中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摘 要】随着近年来 “地沟油”、“毒奶粉”、“瘦肉精”、“彩色馒头”、“彭宇案”“小悦悦事件”等社会道德事件的持续发酵,我们不禁唏嘘也让我们深感困惑,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人性,善恶的评判标准究竟是什么,人性善人性恶哪一方的观点更具说服力,怎么去规范人们的行为,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思考。文章主要结合前人的相关理论,来论证人本有善的种子,却要靠后天外界环境的引导与熏陶,自我的敬畏与约束,才能实现善的观念和行为,这对当下的中国极具现实意义。
【关键词】善;恶;人性;人性善;人性恶;敬畏
一、善与恶的概念
(一)善的概念
善,是人性学和伦理学研究的中心议题。在汉语中,对“善”有多种解释,从伦理学的意义上,“善”指善良、善心、善行、慈善,是心地仁爱、品质醇厚,其反义词是“恶”。在先秦时代,中国先贤就提出“可欲之谓善”即人的欲望得到满足,《论语·子路》中解释道:“不如乡人之有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只是普遍意义上理解的“善”。“善”经常与“良心”相联系,宋代的理学大家朱熹对其解释道:“良心者,本然之善心,即所谓仁义之心也。”“善”在双解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英语中解释为:good,符合道德的;正派的;高尚的。
在拉丁语和希腊语中,“善”由“勇敢”一词转化而来。亚里士多德一开始就将善定义为某人或某物活动的目标,意图或目的,称某物为善,就意味着它在一定条件被人追求的和人的目的之所在。《百度社科》善的定义为:在被动个体自我意识出于自愿或不拒绝的情况下,主动对被动个体实施精神、语言、行为的任何一项的介入,皆为善。善的哲学定义:善是具体事物的组成部分,是具体事物的运动、行为和存在对社会和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的特殊性质和能力,是人们在与具体事务密切接触、受到具体事物的影响和作用的过程,判明具体事务的运动、行为和存在符合自己的意愿和意向,满足了自己生理和心理需要,产生了称心如意的美好感觉后,从具体事务中分解和抽象出来的有别于恶的相对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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