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 第3.2节路床,根据交通荷载等级,调整了路床范围,补充了路基设计指标、路床回弹模量的控制标准与指标预估方法,以及路床处理措施。
2. 将原规范3.9节“粉煤灰路堤”改为“轻质材料路堤”,增加了“土工泡沫塑料路堤”、“泡沫轻质土路堤”,明确了轻质材料路堤结构设计、材料设计与稳定性、沉降验算要求。
3. 第4章路基排水,补充了明沟最大允许流速、低路堤防排水、下挖式通道排水、立交区路基排水、中央分隔带防排水、渗井、排水隧洞等技术要求。
4. 第5章路基防护与支挡,新增“土工格栅反包式加筋土挡土墙、石笼式挡土墙”等柔性防护结构的适用条件、结构设计与材料技术要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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