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支付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08 15:08: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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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保障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支付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做好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支付工作,处理好因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工程款问题而引发影响社会秩序的重大紧急情况,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全县社会稳定。

()职责法定原则。县人社局是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主体,是受理劳动工资投诉、调解劳动工资纠纷、调查处理工程建设领域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法定责任主体。县法院、公安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教育局、水务局、国土局、安监局、经贸局、上玉工业园区管委会、扶贫办、新农办、总工会、烟办、供电局等相关部门及县城乡建设指挥部及其他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支付工作,并积极配合县人社局受理投诉、调解纠纷、调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属地管理原则。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实行属地负责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乡()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组织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派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主要领导负责制原则。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迅速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尽快平息事态,控制社会影响。

()县政府班子成员、各工程建设指挥部主要领导分线统筹原则。县政府班子成员、各工程建设指挥部主要领导对所分管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实行分线统筹,并提前就相关事宜抓好摸底排查、预判分析,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开展统筹协调。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自治县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工程款支付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包括:

1.10人以上集体上访、罢工、怠工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发生暴力、胁迫、自杀、自焚等过激恶性事件;

4.其他因克扣、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等。

群体性突发事件分为以下等级:

Ⅲ级:(1)同一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达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2)涉及人数达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3)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Ⅱ级:(1)同一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达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2)涉及人数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3)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

Ⅰ级:(1)同一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达50万元以上的;(2)涉及人数达50人以上的;(3)严重影响农民工正常生活的;(4)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组织保障

为及时有效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引发的突发事件,特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人民政府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举报、投诉、来信、来访的接洽等日常事务工作和车辆运行调度,并组织协调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单位职责

县人社局:负责登记和现场笔录,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同时做好说服解释和法律宣传工作,及时与其他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联系、通报信息,责令欠薪单位支付工资。承接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报告,并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应急信息。

县信访局: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上访对象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上访对象情绪,防止事态扩大,并与县人社局共同协调妥善处理好有关方面工作。

县法院、检察院:负责纠纷调处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强制执行及欠薪案件行政处理和处罚决定的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cf0c040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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