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评价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8-06-30 06:59: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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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报告范文

1、封页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评价机构(加盖公章)

  年

  2、封二

  评价机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资质证书影印件

  3、封三

  项目名称:××××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承担单位:评价机构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

  报告审核人:

  1、前言

  2、企业概况

  3、职业病危害评价程序

  3.1主要评价标准

  3.2评价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评价目的、依据和范围;

  b.工程建设概况,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试运行情况;

  c.现场调查与监测的内容与方法,质量保证措施;

  d..组织实施计划与进度、经费安排。

  3.3 现场调查

  评价单位在接受评价委托后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职业卫生学调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3.3.1生产过程的卫生学调查:了解生产工艺的全过程和确定生产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a.化学因素(有毒物质、生产性粉尘):原料、半成品、中间产物、产品和废弃物的名称、生产和使用数量、理化特性、劳动者接触方式和接触时间;

  b.物理因素:噪声、高温、低温、振动、电离和非电离辐射等;

  c.生物因素: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致病病原体。

  3.3.2作业环境卫生学调查: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学卫生要求、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卫生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3.3调查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现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进行施工,是否落实各阶段设计审查时提出的职业卫生审查意见。

  3.3.4职业卫生管理调查

  a.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b.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完善情况;

  c.职业健康教育、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健康监护情况;

  d.职业卫生资料归档情况。

  3.4现场监测:测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

  3.4.1测试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执行。

  3.4.2测试条件:按设计满负荷生产状况。

  3.4.3测试频次:根据生产工艺、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变化情况以及危害程度分类,一般连续采样测定三天,每日上、下午各一次。

  每次同一点不同时间内测定,采取样品不得少于三个,测试结果取其均值(放射、噪声等物理因素测试结果除外)。

  特殊情况按相应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执行。

  3.4.4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测试点的设置原则见附件4

  3.5职业性健康检查

  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职业危害因素确定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依据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

  3.6评价结果

  a.评价选址、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b.工程防护设施及其效果;

  c.计算职业病危害因素每个测试点浓度(或强度)的均值,其中粉尘浓度的测试数据计算几何平均数,毒物浓度计算算术平均数或几何平均数(其测试数据如为正态分布计算算术平均数,如为偏态分布则计算几何平均数),噪声测试数据不计算均值;每个测试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未超过标准的为合格,超过标准的为不合格;

  d.依据上述计算结果,评价各项职业卫生工程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评价因生产工艺或设备技术水平限制,对一些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岗位所采取职业卫生防护补救措施效果;

  e.评价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警示标识配置情况;

  f.评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人员、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3.7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评价目的、依据、范围和内容;

  b.建设项目及其试运行概况;

  c.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及其浓度或强度,职业病危害程度;

  d.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要求、卫生工程防护设施、应急、救援措施、个人防护设施、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e.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效果评价;

  f.评价结论及建议。

  1、化学因素的测试点设置原则

  1.1 工作场所有毒物质测试点的选择原则

  1.1.1 测试点应设在有代表性的劳动者接毒地点,尽可能靠近劳动者,但不影响劳动者的正常操作,且应避免生产过程中待测物质直接飞溅入收集器内。

  1.1.2 选择的测试点必须包括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作业点,并引作为重点测试点。

  1.1.3 在测试点上设置的收集器应在劳动者的呼吸带,距地面1.5米。

  1.2 工作场所测尘点选择原则

  1.2.1 测尘点应设在有代表性的劳动者接尘地点。

  1.2.2 测尘位置应选择在劳动者经常活动的范围内,且粉尘分布较均匀处的呼吸带,有气流影响时,一般应选择在作业地点的下风侧或回风侧,移动式产尘点的采样位置,应位于生产活动中有代表性的地点,或将采样器架设于移动设备上。

  2、物理因素的测试点设置原则

  2.1 车间内噪声测试点选择原则

  2.1.1 若车间内各处A声级差别不大(小于3分贝),则只需在车间内选择1-3个测点。

  2.1.2 若车间内各处声级波动较大(大于3分贝),则需按声级大小,将车间分成若干区域,任意两个区域的声级差应大于或等于3分贝,每个区域内的声级波动必须小于3分贝,每个区域取1-3个测点。这些区域必须包括所有劳动者为观察或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工作、活动的地点和范围。

  2.1.3 测量时,应将传声器放置在操作人员的耳朵位置(人离开)。

  2.2 微波辐射测试点的选择原则

  2.2.1为测得有代表性的劳动者所受辐射强度,必须在各操作岗位分别予以测定,应以头和胸部为代表。

  2.2.2 当操作中某些部位可能受更强辐射时,应予以加测。如需眼观察波导口或天线向下腹部辐射时,应分别加测眼部或下腹部。

  2.2.3 当需要探索其主要辐射源,了解设备泄漏情况时,可紧靠设备测试,其所测值仅供防护时参考。

  2.3 超高频辐射测试点的选择原则

  2.3.1 工作场所场强测量时,应分别测量操作点的头、胸、腹各部位。

2.3.2 对设备泄漏场强测量时,可将仪器天线探头置于距设备50mm处测量,其所测数值仅供防护时参考。

2.4 其它职业病危害因素测试点的设置原则按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ba8832ca26925c52cc5bf6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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