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

发布时间:2019-03-05 23:34: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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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内容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吉财税[2017]219

【发布部门】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7.03.20

【实施日期】2017.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内容的通知

(吉财税[2017]219号)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 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相关规定,现对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9d5f4a1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80f7221.html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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