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程大学本硕分流培养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03-20 05:06:5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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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本硕分流培养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本硕分流培养学生学籍管理,保证本硕分流培养学生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探索优秀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和新模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到我校的本硕分流培养专业的在籍在校学生。
第三条本硕分流培养学生实行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分段培养,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6年,其中本科阶段4年、硕士阶段2年。
第四条本硕分流培养学生在本科阶段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环节学习,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即获得本科毕业证。符合国家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即授予学士学位;第七学期通过本硕分流培养学生资格审核与认定程序后,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第5年即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学习内容,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学分,即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符合国家及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即授予硕士学位。
第五条本硕分流培养学生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计划数受控于当年国家下达的学校推免生的总规模。由学校根据学科布局情况从当年国家下达的推免生总规模中统一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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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培养模式
第六条本硕分流培养学生根据当年招生规模等实际情况,原则上编入当年普通本科专业班级学习。根据学科类别和人数情况,部分公共基础课亦可单独开班教学。
第七条本硕分流培养学生本科期间的学籍、考试等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研究生期间的培养、学位等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管理。
第八条本硕分流培养学生实行分段导师制。在本科阶段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和专业导师进行相应的指导;硕士研究生阶段按照研究生院硕士导师的相关规定管理。学院应创造条件,在本科阶段就可安排学生提前介入导师科研课题及科研团队。
第九条本硕分流培养学生在本科一年级英语分级教学管理中,原则上应编入分级班A班进行学习。
第十条本硕分流培养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学科专业竞赛或主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

第三章考核与资格认定
第十一条本硕分流培养学生的资格在本科阶段实行定期审核,动态管理。本硕分流培养学生所在学院应在第三、五学期的6周前完成上一学年的考核,在第七学期根据学校推免生工作的统一安排完成资格审核与认定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在本科阶段学习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本硕分流培养资格,转为普通本科生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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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93577c73a3567ec102de2bd960590c69fc3d84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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