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8-06-29 20:42:3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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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看来,一个世纪的金融创新都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金融创新也存在金融风险。如果金融创新缺乏有效监管,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演变成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是金融主管部门依法利用其行政权利,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实施管制和约束,以控制金融业整体风险,限制金融业过度竞争,促进金融业依法健康稳定运行。

金融创新指新的金融工具的广泛应用和新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出现并被社会广泛接受。

金融创新的总趋势是证券化和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 即将信贷流量从银行放款转为可上市买卖的债务证券。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是宏观经济发展、金融管制放松、金融技术进步和金融工具创新共同作用的结果。

从整个链条看来,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它有利于金融效率的提高和金融资源的有效配

置;同时,金融创新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可能会产生严重的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对于整个金融体系可能会导致金融脆弱性,影响金融市场的资金流动。

我们必须要承认,金融监管体系构建的初衷并非是要限制金融创新,而是维护社会信用秩序的完好和保证金 融业的稳健运行,充分发挥金融 的经济助推作用,其实质是介入金融体系的政府活动,目的是促进经济与金融的健康发展。

监管对创新的无意识强制性推进和创新引起的监管手段或体系的被动调整完善,决定了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即没有金触监管,就没有金融创新,没有金翮创新,也就没有金翮监管的逐步完善。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矛盾对立,形成了“监管——创新——再监管——再创新”的良性动态循环博弈发展过程。如果单纯地强调金融创新,而放弃金融监管,就会产生新的金融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金融效益就无法继续;如果单纯地强调金融监管,而放弃金融创新,就会抹杀金融的活力甚至遏制金融发展;只有正确处理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掌握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平衡点,在监管中创新,在创新中监管,才能共同发挥两者的效用。

适度进行金融创新。实施有效的风险监管,防范金融危机

必须首先从立法上对风险监管进行规范因此,深刻认识金融创新带来的负面影响,建议从商业银行、金融控股公司、保险业、证券交易所调研不同金融创新的,行为并进行法律规范,保障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防范金融风险;

其次要完善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提升监管效率,随着金融创新进程加快,金融业务交叉增多,不可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造成监管成本过高和监管效率降低。建议央行、银监局、保监局、证监会统一联合成立一个金融服务局,专门从事金融创新的风险监管,加大监管的透明度,加深监管程度,推行以目标为导向的监管规则,提升监管效率;

第三要约束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稳步推进复杂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应对国有金融控股集团的高管们进行管制,对投资复杂金融衍生品进行严格限制,要进行预算硬约束,约束高管们的冒险投机行为,预防道德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最后是要建立金融创新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系统性风险评估。我们应采取不同的系列指

标,根据预防货币危机预警系统的理论框架,建立一个风险评估体系,确定一个临界范围,有效管理金融创新所产生的风险,监督金融市场各方面的投资战略、投资领域、投资信誉等多个方面情况,形成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金融创新是中国金融业的生命, 是中国金融业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它的成长需要金融机构、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的共同推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8fbef0852ea551810a687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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