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党员权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

发布时间:2019-01-07 20:22:3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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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党员权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知识竞赛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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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在相应的括号内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3、中国共产党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4、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5、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6、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7、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8、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9、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10、(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11、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12、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建党一百周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周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13、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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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14、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15、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

16、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17、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18、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四项基本要求: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第二,坚持(解放思想)。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19、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20、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21、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22、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23、党章中明确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其中(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24、党章中明确规定了党员享有八项权利:其中(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25、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26、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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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入党宣誓誓词最后一句是:(永不叛党)。

28、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

29、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同正式党员一样。

30、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31、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32、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33、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34、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35、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36、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37、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38、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39、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40、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41、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2、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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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44、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根据。

45、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46、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47、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

48、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

49、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

50、每个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1、保障党员权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对于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5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11章、(133)条,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自20XX11日起施行。

53、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标准)。

54、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5、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

56、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7、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58、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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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9、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0、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1、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63、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4、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5、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66、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7、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68、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69、(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0、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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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笔记(2016.8.4)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集中学习部分 时间84

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

党员权利 :党员有权参加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党员有权阅读按照规定可以阅读的党内文件。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党员有权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党员有权对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有权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有权经过规定程序成为候选人和当选。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者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向党组织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本人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 有权要求答复。

保障措施 :党组织应当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党员。

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不能阅

读的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精神。

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素质。 要按照规定将各类党的会议内容和精神向党员传达、通报。 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按照规定及时向党员通报。 下级党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内容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加。

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和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应当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党员在党内自主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应当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错误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对于党员的申诉,有关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进行复议、复查,不得扣压。

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提出的意见,有关党组织应认真研究处理。

党组织对涉嫌违纪党员的检查和处理,必须既坚决又慎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进行。

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要及时受理。根据具体问题,有的要及时解决,有的要说明情况,有的要进行说服教育。 企业、农村和街道、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维护流动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其正常行使。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对党的领导干部和下级党组织履行党员权利保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个人自学部分 84-10日笔记。

第三十一条

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要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以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为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第三十二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应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保障党员权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

责。对于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处理是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环节。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理方式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或者与党纪处分合并使用。

第三十五条对于因侵犯党员权利受到党纪追究的党员或者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的领导干部,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

第五章

第三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央备案。

中央军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者补充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篇三:党知识测试试卷答案

汀溪学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试卷答案

学校: 姓名: 职务:

一、填空题

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 2016 1 1 日起施行。

2、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 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信念,必须坚持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 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必须自觉培养 高尚情操 ,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 《中国共产党党章》 ,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党章是最根本的 党内法规 ,是管党治党的 总规矩

5、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 党的纪律 ,自觉接受 党的纪律约束 ,模范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

6、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 党组织集体讨论 决定,不允许 任何个人和少数人 擅自决定和批准。

7、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分 警告 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开除党籍 五种。

8、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 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处分。

9、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 表决 权、 选举 权和 被选举 权。

10、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 撤销

1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 为指导,深入贯彻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12、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 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 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处分。

1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被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4、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严守 政治纪律 政治规矩 永远排在首要位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 党组织

二、判断题(正确打“√”,错误打“×”

1、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

3、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

4、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两年留党察看期限。 ×

5、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6、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二年、留党察看三年。 ×

8、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

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9、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10、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将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进行处分。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64b5368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4dad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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