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退货新规将出台 退款不及时要付利息

发布时间:2018-02-13 22:45:0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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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退货新规将出台 退款不及时要付利息
作者:李颖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2016年第05

        在近期公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中,就有这样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签收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货款。

        电子商务经营者逾期退款的,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向消费者支付逾期退款的利息。

        记者查阅发现,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一般是在日计万分之二点一到日计万分之五左右。比如说,你在网上买了一个售价1000元的商品,不满意,退货。店主在规定时间内,因为银行下班了、最近心情不好、懒得退款等原因没有退款,那他每天需要额外支付的利息至少就得好几角钱,比存银行利息还高!

        闲话少说,来看看这份即将出台的新规定中,还有哪些与消费者的利益息息相关。

        Q1: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A:除了新《消法》规定的4类商品(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外,以下4类商品也可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1.拆封后因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原因不宜退货的商品: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贴身用品等;

        2.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包括产生授权或者激活信息的手机、电脑、数码产品等;

        3.已经在线交付的充值类商品:包括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等;

        4.特价清仓商品:包括即将到保质期的商品、包装破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等。

        Q2:何谓商品完好

        A:商品完好是指商品本身、配件及附带的防伪标识、商标吊牌、商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齐全。储值卡(券)类商品完好是指卡(券)内金额未减少。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适当的试用不影响商品完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5dcbf6f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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