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与中华文化的含义

发布时间:2011-12-01 08:32: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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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华夏、“夷狄”等词的出现及其含义的演变,是与中国形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紧密联系的。我们得另在关于中华民族的形成一节中加以叙述。本节叙述的重点是中华民族与中华文明在当代确立的含义,同时也追溯其发展演变过程。

中华一词,大约在魏晋时即已出现,南北朝已普遍使用。《晋书·刘乔传》记载刘弘上表给晋惠帝,表文中有:“今边陲无备豫之储,中华有杼轴之困。”《晋书·陈■传》记载陈■于东晋初上书给王导,说:“中华所以倾弊,四海所以土崩者,正以取才所……”,这里以“中华”对“边陲”,是指郡县地区与全国而言。至南北朝,裴松之在《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注中评论说:“若使(亮)游步中华,骋其龙光”,必不出曹操诸谋士之下。这里是以中华称中原地区。《魏书·韩显宗传》记载显宗上书魏孝文帝说:“自南伪相承,窃有淮北,欲擅中华之称”,说明取得了统治地位的“戎狄”,自居中华正统而斥江南朝廷为“南伪”了。总之,中华一词,是由中国与华夏二名复合而成,其含义在古代与中国一词相当,在许多场合是同义语,论地域主要是指中原,扩而大之,及于王朝直接管辖的郡县地区;论民族,一般指汉人;中华又是文化概念,一般是指古人所称“礼乐冠第”的中原文化。

把“中华”一词用于政治领域,在古代大概功效最明显的要推朱元璋。他在吴元(1367)十月命徐达等北伐后发布告谕中原各地人民的檄文中,提出了“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口号,并且说:“归我者永安于中华,背我者自窜于塞外。”

(1)以“中华”对“胡虏”自然是族称,以之对塞外,则是地域。洪武元年(1368)二月又“诏复衣冠如唐制”;

(2)当然又属于文化与礼俗等内容了。但一般著作都只征引檄文中上述内容,而忽视了朱元璋在檄文中还说到“自宋祚倾移,元以北狄入主中国,四海内外,罔不臣服,此岂人力,实乃天授”。承认元统治中国是符合天命,因而也就承认它是合法的了。此外,他特别强调蒙古、色目虽然不是“华夏族类”,但“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当徐达攻克汴梁(今开封)以后,朱元璋也随即到达。当他南归时,徐达等到陈桥送行,朱元璋诫谕诸将说:“昔元起沙漠,其祖宗有德,天命入主中国,将及百年。今子孙台荒,罔恤民艰,天厌弃之。君则有罪,民复何辜?”因而命诸将,所到之处“必使市不易肆,民安其居,凡元之宗戚,皆善待之”。

(3)甚至在元大都(今北京)已平,顺帝北走之后,朱元璋在宣布各项善后事宜的诏书中,头一条即指出:“元主父子,远遁沙漠,其乃颜、蒯突等类,素相仇敌,必不能相容,果能审识天命,衔璧来降,待以殊礼,作宾吾家。”

(4)这些都说明朱元璋推翻元朝,在他看来和以往朝代革替一样,都是天命归弃的表现。他用“驱逐胡虏,恢复中华”动员了当时苦于元朝压迫的汉人及各族人民,但并没有渲染民族仇恨;相反,对蒙古、色目以至元朝宗戚、顺帝父子都采取宽容政策。这一方面说明了朱元璋的政治远见,同时也是中国已经有了多民族共处的长久历史传统所致。使“中华”再次成为政治口号,当以清末孙中山先生为代表。他在同盟会纲领的“民族主义”中,借用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但是,20世纪初的中国,主要矛盾是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的矛盾,国内的主要任务乃是推翻专制帝制,实现民主共和。孙先生在革命实践中认识到,必须把中国各民族结成一体,为推翻专制帝制,创立中华共和国而奋斗,其中包括满族在内。在建立同盟会时,有人主张用“对满同盟会”的名称,孙先生认为:“不必也。满洲腐败,我辈所以革命;即令满人同情于我,亦可许入党。”

(5)他又指出:“革命宗旨,不专在排满,当与废除专制、创造共和并行不悖。”

(6)孙先生这种主张,与单纯以反满排满为目标标榜“种族革命”的政治派别划清了界限,因而得到了中国各族人民的支持。民族,在古代汉语里,用人、种人、族类、部落、种落等词表示。以民族一词用来表示稳定的民族共同体,则是上世纪与本世纪之交,从日语中引进的,当时用法较为复杂,很多场合下与“种族”混用。直到目前,各家在使用这个词的时候,含义也不完全相同,一般则是指从古到今所有处在各种不同社会发展水平上拥有较稳定族称的民族共同体。

(7)在民族一词引进之后,不久也就复合出中华民族一词,最初一般是指中国的主体民族,即汉族。辛亥革命前后,著名的革命家章太炎在《中华民国解》中解释说:“中国云者,以中外别地域之远近也。中华云者,以华夷别文化之高下也。”

(8)这种解释仍未脱离古代传说观念的范畴。然而当帝国主义阴谋瓜分中国的边疆时,边疆各民族挺身而出,保卫祖国的主权,其中著名的如晚清云南保界运动中的云南各民族,以明清两朝行使管辖的实证与英帝侵略者抗争,保卫了祖国的西南边疆;西藏1904年对英帝入侵者的抗战也充分体现了藏族人民为维护中华民族主权,同仇敌忾,不惜牺牲的精神。又如辛亥革命以后,帝俄策动当时外蒙古宗教首领哲布尊丹巴等宣告“独立”,而191210月和191310月,哲里木盟10旗王公在长春两次举行东蒙古王公会议,讨论赞助王族共和,拥护民国,反对外蒙古“独立”。

(9)1913年初,在归绥(今呼和浩特)又召开了西蒙古王公会议,内蒙古西部2234旗王公一致决议,“联合东蒙反对库伦”,并通电声明“数百年来,汉蒙久成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宜一体出力,维持民国”。

(10)这可以说是中国少数民族向世界宣告自己是属于中华民族一部分的政治宣言。随着中国各民族在反帝反封建斗争中日益自觉地结成整体,中华民族实际上包括中国各民族的客观内在联系,越来越被揭示出来。孙中山先生在1924123提交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讨论《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重新解释“民族主义”说:“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

(11)在这个文件中还提出了“少数民族”的概念。在中国古代,曾经有数以百计族称的人们活动于中国历史舞台上,他们之间以共同劳动、和平交往为主流,但也有战争;有时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共处,有时在分裂割据状态中由纷争而接近乃至融合,主流是越来越紧密地结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到清朝乾隆时期,已将中国所有地方都置于中央政权直接管辖之下,标志着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确立和古代民族联合过程的完成。这些曾经在中国历史舞台上活动过的民族,无论他们与当代56个民族有无直接的渊源关系,无论他们是越来越兴旺发达,还是经过一段发展之后,其名称已经消亡而人民与文化均融入其他民族当中,更无论他们是在世居之地继续发展,还是移居它区,以新的面貌发展,尽管情况千差万别,但都对开拓中国疆域、创造中国文化以及缔造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作过自己的贡献。他们的历史,是古代中国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他们自然是中华民族形成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成员。

中华各民族的整体性,中华各民族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如上所述,实际上是在统一的多民族中国的形成与发展的千百年历史中早已存在和发展着,但在没有外部对立物的古代,这种一致性与不可分割性,不能成为各民族的自觉认识,由于国内民族压迫制度是封建专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间的隔阂掩盖着相互间根本利益的一致。在近代,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成为帝国主义侵略的直接对立物,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的矛盾,成为中国近代突出的社会矛盾,于是各民族由自发走向自觉联合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在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中华民族历史与文化的漫长过程中,华夏/汉民族起了主导的作用,因而成为中华民族的主体,或者说是中国的主体民族。这是在中华民族历史发展中自然形成的。我们要强调的是不能因为汉族起了主导作用,便忽视以致抹煞其他兄弟民族及其祖先对中华民族历史发展所作的贡献。中华大地上发展起来的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化在其发展过程中,始终是以华夏/汉文化为主体,起着主导作用,同时边疆各民族的贡献增添了多姿多彩的内容,使中华文化既具有统一性,又具有多元区域性发展的特点,并且不断在多元文化汇集交融中使中原文化得到新的勃兴、转化,因而又具有更强大的辐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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