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民政局十三五绩效管理规划绩效管理规划是绩效责任单位制定

发布时间:2018-08-26 10:36: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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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十三五”绩效管理规划

绩效管理规划是绩效责任单位制定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管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实施战略管理、提升整体工作绩效的有效载体。为贯彻落实《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和《杭州市“十三五”绩效管理总体规划》,依法推进绩效管理,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民政工作在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中职能作用,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指导“十三 五”时期我局绩效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一、使命和总体目标

(一)使命和愿景

民政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民政工作门类众多,内容涉及面广,任务十分繁重,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救助和防灾减灾、双拥优抚安置、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五大类20余项业务工作。“十三五”期间,通过全市民政部门积极履职,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深化城乡基层民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助力世界名城建设。

(二)总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事业和产业共同发展的大养老体系、大社会救助体系、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现代大慈善事业体系、专项社会事务服务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为重点,全力打造贴心民政、法治民政、阳光民政、智慧民政、效能民政、和谐民政等“六个民政”建设,着力构建协同创新、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民政工作机制。到“十三五”末,争取形成与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建设世界名城相接轨、与智慧公共服务方向相协调、与居民生活品质目标相呼应的现代民政发展大格局,民政事业总体发展水平确保继续在全省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确保继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具体目标如下:

1.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现代化。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推进社区智慧服务运行机制,打响农村“田园社区”在全国的品牌。继续提高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进现代社会工作制度,率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打造具有杭州特色、体现杭州智慧的“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升级版。

2.事业和产业共同发展的大养老体系更加健全。全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政策体系完善,社会主体作用显现,体制机制创新,设施数量充足,能力提升显著,产业规模初具,城乡区域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与产业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可持续的“大养老”格局,打响“美丽杭州、品质养老”的服务品牌。

3.大社会救助体系更加深化。全面形成城乡标准一体、管理体系完善、制度相互衔接、救助水平科学、运行能力高效的大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扩大保障范围,社会救助满意度不断提高;深化符合国家要求、具有杭州特点的民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

4.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以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双拥工作,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制度更加科学完善,城乡一体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不断完善,军休安置与服务更加精细化,全面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为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服务。

5.现代大慈善工作格局更加成形。加强政府对各类慈善主体的培育、指导和监管,创新慈善募集方式,全面提升慈善扶贫济困的精准服务能力,营造“慈善人人可为”的社会氛围,形成组织化、专业化、多元化的现代大慈善格局,推动杭州慈善事业新发展。

6.专项社会事务服务体系更加优化。推动水库移民创业致富,提高移民资金使用绩效,水库移民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优化城乡行政区划格局,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平安边界长效机制;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体系,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标准化水平和救助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与保护水平。

二、“十三五”期间关键指标和重点工作目标

(一)“十三五”期间关键指标

1.构建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的大养老体系

指标内容: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争取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50张。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深化机构养老服务改革,构建智慧养老支持体系,发展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实施“双品牌三中心”战略,打造“美丽杭州、品质养老”的杭州模式,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的养老服务大格局。

2.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指标内容:以“共治+自治”为核心、以“智慧服务”为导向,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全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社会工作人才高地。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的有效衔接和联动,持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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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五”期间重点工作目标

1.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目标内容:加大社会救助精细管理、精准救助力度,搭建救助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规避重复救助。认真组织实施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建立健全“支出型”贫困群体的发现、预警和帮扶机制。各区、县(市)医疗救助人均筹资达到25元以上,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因病致贫人员的医疗救助比例分别提高到90%80%70%以上,进一步降低医疗救助门槛。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政策体系,加强临时救助政策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与国际接轨,全面推进家境调查和赡养能力计算政策。

2.严格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1)双拥工作:继续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活动,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双拥工作主导作用,健全和完善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深化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各项双拥政策法规落实到位。加大社会化拥军工作力度,积极探索依托两新组织开展拥军活动,大力开展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法律拥军、慈善拥军等活动,努力探索新型双拥模式。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相统一,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为基层部队官兵办实事、解难题,帮助改善生活、学习和训练执勤条件,实现基层双拥共建示范点“全覆盖”,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2)优抚工作:健全优抚对象国家保障与社会优待相结合,生活医疗保障与社会保障相衔接的保障机制,探索借助社会组织和社会公共服务平台落实优待政策、推进优抚工作的有效途径。加快建立民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方面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介入、服务对象踊跃参与的新型优抚服务社会化体系,健全优抚对象医疗结算“一站式”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优抚对象数据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优抚对象动态精细化管理。继续完善烈士褒扬工作机制,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积极推动杭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争创国家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

3)退伍士兵安置工作:健全完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制,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完善全市城乡一体化安置体制和城乡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标准确定机制。加大对退役士兵扶持就业力度,全面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创新教育培训形式内容,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承担教育培训任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式,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全面加强杭州军供综合保障能力建设,承担好平战时部队战备演练、安保维稳、抢险救灾、新兵入伍、老兵退伍等各项应急保障任务,加快推进杭州军供站迁建工程(杭州市城东市级应急避灾疏散基地)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4)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步伐,加强与部队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确保交得出,接得住。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努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适应分散安置军休干部人员数量不断增长的新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在军休干部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逐步建立5个布局合理、就近方便、活动经常、保障有力的军休人员服务网点。适应军休干部精神需求日益多元化的需要,加强杭州市老干部大学军休分校建设。适应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需要,利用现有社会资源、社会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为军休干部提供活动场所、生活家政、日常照顾、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专业化服务。适应军休机构整合后的新特点,制订《杭州市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细则》,加强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创建现代化的军休服务管理示范单位。

3.推动水库移民创业致富

目标内容:加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推进产业扶贫增收进程。鼓励和培育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带动移民增收致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探索企业与移民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移民增收;加快农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电商和物流输送,打造区域品牌,完善流通网络;实施移民资金大项目带动试点,与发展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城镇化相结合。在移民创业致富专项资金全部用于移民创业致富项目的基础上,除直补资金外其他各类移民资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移民创业致富项目。加强移民资金监管,提高移民资金使用绩效,实现移民资金年度支付率达85%以上。加大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年对30%以上的区、县(市)移民管理机构进行移民资金内部审计或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加大移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培训移民劳动力达到移民劳动适龄人口的10%以上。到2020年,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水库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体接近当地农村居民的平均水平。

4.优化区划地名管理

目标内容: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要求,加强行政区划优化调整的调查研究,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优化乡镇行政区划格局。健全“平安边界”建设长效机制,完成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任务,完善界线纠纷隐患调处长效机制,加强危机防范和源头治理,维护边界地区和平稳定。以深化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标志、数字地名等四项专项任务为主线,以数字地名、地名规范化和地名文化建设为重点,推进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完成大江东地名规划,推进镇域地名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升地名标志标准化水平,以G20峰会为契机,深入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推进地名标志标准化水平的提高。完成杭州民政地理信息系统和地名及时更新管理平台的系统升级工作,完善杭州地名空间数据库,完成全国地名地址库试点项目,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三维模型数据库试点,奠定杭州市三维地名管理平台建设基础。建立健全地名文化保护制度,开发地名文化服务产品,完成杭州千年古县(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名录和杭州市百年古县(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名录编制工作。

5.提高婚姻管理服务能力,深化殡葬改革

目标内容:以创建等级婚姻登记机关为抓手,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拓展婚姻管理服务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婚姻健康咨询、婚姻家庭危机干预指导、心理疏导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全面推行婚姻登记免费颁证仪式,积极倡导“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现代文明理念。继续推行惠民殡葬政策,逐步扩大惠民范围,积极向节地、环保生态葬式葬法延伸,发挥政府补贴、奖励的引导作用。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推进节地安葬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城乡一体化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继续保持火化率100%,保持生态葬式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99%。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富阳殡仪馆、淳安第一殡仪馆改扩建,加快推进杭州殡仪馆改扩建,到2020年所有火化设施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国家标准。提升基本殡葬服务水平,提高殡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改革。探索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提高殡葬执法水平,加大“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坟墓整治力度,完善坟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殡葬管理信息网络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实现殡葬管理信息、执法监管信息共享。

三、“十三五”期间绩效管理重点目标

(一)社会评价意见

养老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主要表现为:

一是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近年来,虽然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较快,但还存在服务设施建设滞后、服务内容相对单一、老年人获得感不强等薄弱环节。

二是医养结合不够深入。失能失智老人是养老服务的重点对象,迫切需要通过医养结合的方式给予持续照料。虽然我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医养护一体化工作,但从老年人的需求来看,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仍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失能失智老人的持续照料制度尚未建立,医养结合还有待加强。

三是基层养老服务队伍力量不足。随着近年来养老服务工作的日益加重,但目前乡镇(街道)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落脚点,尚未建立起养老服务中心,普遍缺乏专职工作人员;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大多身兼数职,精力投入有限,疲于应付;一线养老护理员普遍存在年龄大、流动性大、文化和技能水平低、薪资待遇低、社会地位低的“两大三低”现象,不利于养老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养老服务产业政策还需破题。目前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受制于土地、金融等政策,养老机构落地难、贷款难等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扶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尚不明确,各类社会力量进入养老领域有热情缺信心,亟须引起高度重视。

1.整改措施:

1)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培训、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社会对《条例》及改革试点工作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为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改革试点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2)做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老年食堂服务全覆盖工程。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社区助餐点、中央食堂配送餐、培育连锁化经营的为老服务餐饮企业、依托智慧养老平台搭建老年助餐中心等方式,切实解决老年人的助餐问题。2016年全市共有老年食堂979家,通过实体食堂、社区助餐服务点、送餐上门等多种形式,主城区基本实现了老年人助餐服务有效覆盖。2017年,继续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有效覆盖,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助餐模式,并实行备案制。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层分类布局,社区级照料中心重特色、强覆盖,街道级照料中心重综合、强辐射,推广社会化运营,提升照料中心的服务能力,到2017年底,有50%以上街道(乡镇)建有综合性照料服务中心(长者服务中心),300家以上照料中心实现社会化运营。实施新一轮“智慧养老”工程,拟于今年年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信息管理系统、为老服务门户和智能化监管平台,重点解决独居、空巢、高龄老人的安全和服务问题。四是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项目,切实解决老旧小区老人出行难问题。

3)着力构建医养结合的长期保障制度。近期,我市将以开展全国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为契机,在全国先行先试,研究“护理型养老机构”设立标准,由卫生、民政等部门共同监管,探索通过财政、医保等方式加大对护理型养老机构的资金支持,破解医养结合深层次难题,同时,研究推进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改革,完善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办法,重点保障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探索构建符合杭州实际的失能失智老人持续照料制度即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4)扶持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强化托底保障功能,为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释放活力,到2017年完成公办养老机构定价机制、公开轮候和公建民营三大改革。进一步研究社会养老产业发展扶持政策,重点破解当前发展面临的土地、金融瓶颈,探索全市产业发展基金对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引导支持的方法路径,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健康养老服务。利用我市良好基础和优质资源,引导养老产业集聚发展,到2017年形成10个特色鲜明、集聚效益明显的老年用品产业园区、颐养特色小镇和为老服务品牌街区。

5)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明确“镇街养老服务中心”职能,落实专门工作人员从事养老工作。在社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配备养老服务助老员,协助做好养老工作。同时,通过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等活动及落实免费培训、入职奖补等优惠政策,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的素质和待遇。

2.预期目标:

2020年底,全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政策体系完善,社会主体作用显现,体制机制创新,设施数量充足,能力提升显著,产业规模初具,城乡区域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与产业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可持续的“大养老”格局,打响“美丽杭州、品质养老”的服务品牌。

(二)共性绩效问题整改

1.贯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梳理分析,发现本部门在绩效管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问题,主要是:机关处室之间、机关与直属事业单位之间,由于工作关联性不强,造成协作联动不够紧密,客观上造成“各自为阵”“单打独斗”的局面,工作整体性、协同性不够强,而在有的工作方面,因工作职责的边界不清、机关处室与直属单位之间存在职责交叉,对部分民政业务工作中存在真空、模糊地带,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补位的主动性不够,存在工作缺位、不到位,甚至相互推诿扯皮等情况;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滞后,有的具体工作领域存在管理制度缺失,部分工作人员习惯于依赖运动式的集中整治手段推进工作,有的虽然建立了相应工作制度,但制度执行不够坚决有力,导致部分日常监管还不够到位。由于存在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薄弱环节,容易造成监管工作出现反复、回潮现象,增加了管理成本和工作难度。

2.加强绩效问题的主要措施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正视分析存在问题。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上级绩效管理机构专业人员、相关高校专家教授、绩效监管员、社会媒体和服务对象,吸引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整合内部资源,通过组织专题调研、召开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查找分析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利用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优势,开展绩效管理治理诊断,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改进和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二是厘清工作职责,增强相互协同配合。通过加强局机关内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划分,进一步分清工作职责,优化内部管理流程,落实相应工作责任,尤其是对一些跨处室和单位的综合性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考核办法,提高考核的精准度,促进相关责任主体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工作联动。通过建立健全沟通协作、信息共享、问题协调等协同工作机制,确保责任明确、协调充分、联动顺畅、合力攻坚,有效破解工作难题。

三是强化绩效,提升效能。针对每年在社会评价意见中收集到的群众普遍反映的民生难点问题,有侧重地选取若干个具有普遍性问题的具体项目开展绩效评估,通过满意度测评、专家评估等方式,形成绩效评估报告,推出整改落实措施。同时,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教育,深化作风和效能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方法流程、优化行 为规范,加大绩效问责力度,推进政府机关的绩效改进,努力争创人民满意单位。

(三)创新创优项目规划

深化创新创优是推动本局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不竭动力,“十三五”时期,我局将坚持民生导向和问题导向,适度规划创新创优项目,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根据杭州市城市发展需要、社会公众对我局工作的要求以及《杭州市民政事业 “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杭州市政府绩效考评创新创优项目申报方向,我局梳理出5个项目,作为我局今后四年创新创优的培育项目。详见下表:

(四)标准化建设

1.已经发布的民政工作地方标准

2.“十三五”期间民政工作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

四、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根据市考评办《关于做好首轮绩效管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市民政局首轮绩效管理规划,必须落实以下保障举措。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建立健全绩效管理规划实施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任务分工。通过局务会议、季度例会、年度工作会议等途径,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研究和部署。充分发挥局考评办的作用,绩效管理规划由局考评办牵头部署实施,局各处室、单位负责抓好落实,局考评办定期听取各处室、单位绩效管理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机制,强化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考评的激励作用,将绩效管理规划的实施工作纳入处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建立考核标准,完善考核体系。年初督促各处室、单位按照绩效管理规划内容,制定和申报年度工作目标。每月月度考核重点检查绩效管理规划涉及目标的进展情况,并在每月局务会议进行通报,促进各项工作目标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督查,严格追责进一步完善局督办工作机制,将绩效管理规划的实施纳入局重要事项督办范围。建立督办立项、领导批示、分办、承办、催办、反馈等工作体系,明确各个流程环节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结合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绩效管理规划及时高效落实。

(四)服务基层,转变作风。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逐步把职能和精力转移到宏观管理上来,逐步从注重日常事务性事项向注重政策研究、破解难题、建章立制、加强监管、统筹协调转变,从“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从“坐堂问诊”向主动服务基层转变。加强对全市民政系统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在全市民政系统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送:市综合考评办。

杭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1225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2cba174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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