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doc

发布时间:2023-03-24 08:15:5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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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
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全省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核备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核备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全省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手续,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及本省经济运行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提出,报省人

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另有专门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实行核准管理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项目备案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跨行政区域项目由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各类园区有关管理机构、不设县的市所属镇(街),可以根据授权办理项目备案。
第五条依据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备案机关。
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项目进行核准或者备案,不得擅自增减审查条件,得超出办理时限。
第六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办理。项目核准、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公开与项目有关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公开项目核准、备案等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将核准、备案结果予以公开,不得违法违规公开重大工程的关键信息。
第二章项目统一代码制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14dabf7bf64783e0912a21614791711cd79799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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