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疗文书质量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02 00:23: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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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文书质量管理制度

一、书写要求

1 各临床医师必须根据要求准确完整书写,内容包括就诊时间(急诊病历具体到分钟)、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及必要的阴性体征、辅助检查及结果、诊断、治疗意见和签名等。

门诊病历封面中的姓名、性别、年龄、婚姻、职业、住址或单位由挂号室根据要求正确填写,过敏史等由首诊医生填写。

如进修和实习生书写,带教老师必须及时审阅并签名。

医务科或门诊办公室不定期抽查门诊病历,对不符合要求的,每份扣责任人20元。

2.各类申请单、检查单、报告单等

各科临床医生需对病人进行辅助检查时,必须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申请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地址或单位、住院号、病区或科室、主诉、简要病史、体检、重要辅助检查及用药情况、初步诊断、签名、申请检查日期等。

各辅助科室对不符合要求的各类申请单每月按科室或病区统计,并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汇总后交财务科,每张扣当事人或科室10元。辅助科室经查实未按规定上报的,发现1张扣辅助科室3元。

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单,各病区医生进行登记,指定专人每月5日前上报医务科。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单,每张扣当事人10元。医务科负责对报告单的抽查工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单,未按规定上报的医务科的,每张扣当事人及病区各3元。

对弄虚作假、故意不报、有意错报、或有报复行为者作违规处理,扣当事人100元。

对法定传染病、院内感染病例、死亡病例等均应及时填写相关报告卡,迟报、项目填写不全或病历首页栏内未填写,扣责任人20元;发现漏报一例扣责任人50元并通报批评。

二、管理办法:

1.各科室允许当事人进行复核、查询。

2.每季度对医疗文书质量进行分析,对医疗文书书写质量好的个人或科室进行表扬,对医疗文书书写质量差者,给予点名批评、并在医院局域网上进行公布。

3.科室医疗文书书写质量好坏直接与科主任(或护士长)绩效及年度考核挂钩。

如有一份病历得分率<80,科主任(或护士长)每次扣绩效100元;如有二份病历得分率<80,科主任(或护士长)每次扣绩效200元;如有三份病历得分率<80,科主任(或护士长)每次扣绩效300元,科主任(或护士长)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经考评,凡全年病历质量前三名科室的科主任(或护士长)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0b87114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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