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
乙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系甲方公司员工,应甲方要求办理 银行卡作 用,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协议。
1.乙方办理 银行卡,银行卡号为 。
2.乙方 将上述银行卡交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员工,收卡人: ,身份证号: 。
3.乙方持有该银行卡时的密码为: 。甲方收到上述银行卡后应立即修改银行卡密码,甲方收卡后,该银行卡上发生的任何收入支取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4.在甲方持卡期间,乙方不得私自使用移动终端设备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以及银行柜台、自动取款机等方式对上述银行卡进行任何操作。
5.甲方公司不得违规使用该银行卡进行收入支取活动,甲方使用该银行卡发生任何刑事、民事纠纷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一概无关。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自愿以损失金额的3倍予以赔偿。
6.甲方公司因该银行卡使用完毕或乙方从该公司离职,应立即配合乙方注销该银行卡。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银行卡接收人:
本人 已于 收到 交来的 银行借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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