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发布时间:2013-02-05 22:15:27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大面街道办事处

关于XX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关于XX街道居民XX反映的返迁商铺信访事项《X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单》7-1012031030号件已收悉。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签署意见,于1210日责成统筹规建、社会事务和综治信访等部门对信访人进行了慰问,并调查妥处。现将调查了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关于信访人反映至今未拿到返迁铺面问题

1、 返迁房建设情况。XXXXX实施旧城改造项目,X5月与XX丰苑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签协,由其实施XXXX旧城改造项目,原地修建“金色海岸”返迁安置房,该项目于2008年底竣工并通过质量验收,交付使用。

2、 分房情况。由于返迁商铺各户面积大小不一,街道又责成驿丰苑公司根据协议面积及商铺平面设计图进行了分隔,由XX社区负责两次召集返迁户讨论分隔方案,同意后分隔完毕由XX社区负责安置。XXX分得商铺两间(门牌号:X巷子2830号),总面积62.08㎡,原拆迁面积29.38㎡(见附件)。但信访人一直认为安置商铺与原拆迁位置有差异,街道与社区多次协调本人均拒绝交接。因此我们认为,建筑设计、安置与原址位置不可能完全一致,信访人反映至今未拿到商铺不属实。

3、 目前信访人只需按照与驿丰苑公司签订的非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书规定,结清产权调换差价即可分得商铺。

二、 关于信访人反映返迁安置房建筑质量问题

2008年底该返迁房竣工后,由区质检、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街道和社区共同验收,质量合格。施工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均监督进行了整改,且该房也经历了5.12特大地震的考验。因此我们认为,信访人关心房屋质量问题可以理解,但目前其所居住的“金色海岸”返迁安置房就在商铺楼上也无任何质量问题,请信访人放心安置和居住。

三、 关于信访人反映无低保、社保和退休费问题

1、 根据1212街道社事办和XX社区干部对XXX的慰问和了解。本人系XXX社区居民,现住在“金色海岸”返迁房14单元21号安置房内,有2个儿子,均已就业,并尽到了赡养、照顾XXX的责任。

2、 XXX现每月领取城镇养老保险退休金410元,每季度由街办发放拆迁过渡费691元,月收入共640元,不符合享受城镇低保标准(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270元)。

特此报告。

XXXX街道办事处

2010121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fe4123b376baf1ffc4fad29.html

《关于XXX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