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文联关于组织开展新童谣创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02 21:47: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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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河北省省会文明办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共青团石家庄市委

石家庄市妇联

石家庄市文联

关于组织开展新童谣创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文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利用童谣这种孩子们喜闻乐见、易读易唱的艺术形式,寓教于乐,使广大少年儿童健康发展、快乐成长,积极做好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部门组织开展的河北新童谣创作评选活动的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我市组织开展新童谣创作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河北省省会文明办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共青团石家庄市委

石家庄市妇联

石家庄市文联

二、童谣标准:

1、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体现地方特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展示童心童趣和美好愿望。

2、童谣原则上为新组织创作的。近年来在本地区广为传颂的也可适当推荐。

三、活动步骤:

1、创作征集。46510,各县(市、区)文明办会同本地教育、共青团、妇联、文联等部门,面向本地区组织开展优秀童谣创作征集活动。此项活动采用广泛发动和重点组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泛发动就是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引导广大教师、家长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创作;重点约稿就是通过文联重点组织我市儿童文学作家和诗人进行专题创作。

2、推荐投稿。510前,各县(市、区)文明办、文联将本地区推荐的童谣作品报送市文联通联部。广大教师、家长、中小学生等作者可以自主投稿。投稿地址:石家庄市槐北路156号石家庄市文联通联部。联系人:郑士勇;联系电话:85800879134********;邮编:050021;邮箱:tonglianbu2009@163.com

3、评审奖励。5月中旬,由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作品进行评审,从中择优确定优秀童谣100首,其中一等奖20首,二等奖30首,三等奖50首;评选10个组织工作奖进行表彰奖励。获奖作品将择优报送参评省新童谣创作评选

四、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文联等部门要把组织创作推荐优秀童谣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少年儿童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动员鼓励广大中小学生、教师、家长、文学爱好者、诗人积极参与创作,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活泼、生动、形象、可爱的优秀作品。

2、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意义,刊播优秀作品,使创作评选传唱童谣的过程变成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宣传教育的过程。

3、报送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或学校名称、联系电话。创作童谣要讲文明、讲道德,注重诚实守信,严禁抄袭。获奖优秀童谣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河北省省会文明办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共青团石家庄市委 石家庄市妇联 石家庄市文联

20104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fdc442e0066f5335a812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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