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劳社政字[2008]18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8.12.24
【实施日期】2008.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湘劳社政字〔2008〕18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方针、政策,加快推进全省试点工作,健全覆盖全省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各地根据《指导意见》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并及时反馈实施情况。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我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来,各地抓紧制定配套政策,积极启动试点,目前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都已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参保居民达到600万人,医疗待遇得到基本保障,试点工作取得初步进展。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方针、政策,加快推进全省试点工作,健全覆盖全省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扩大覆盖范围
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解决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fd138ff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f80071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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