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发布时间:2020-12-2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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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表
姓 名: 所 在 部 门: 取得专业技术职务: 现聘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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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一、任职情况填写说明
(一)相关年限计算方法:2016-相应年份。
(二)基础年限:根据个人学历、学位情况,结合上级文件,计算个人基础年限。 (三)双师素质:填写中级及以上各系列职业资格证书(师)或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日常教学工作 (一)教学态度
系部依据申报人在教学安排和承担教学工作过程中的工作态度进行赋分。态度较差或一般赋0分-3分;态度端正赋4分;态度较好赋5分-7分。 (二)教学课时
系部依据本系部实际情况,根据申报人近五学年教学工作量情况赋分:未达到标准赋0分—4分,达到标准赋5分,最高8分。教务处、人力资源处审核认定。
(三)教学文件
教育教学评价中心根据申报人教学文件赋予不同分值:教学文件一般赋1分—3分,教学文件规范赋4分,教学文件非常规范赋5分。 (四)教学效果
教育教学评价中心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学生测评,对申报人教学效果情况赋予不同分值:教学效果一般赋1分—5分;教学效果良好赋6分—8分;教学效果优秀赋9分-10分。
(五)教学竞赛
如实填写参加学校教学竞赛获得的奖励情况。 (六)参加或指导学生技能大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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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大赛指由教育部、教育厅、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省级核算)组织的技能竞赛;同一年度同一类技能大赛只填最高项,不重复填写,不同年度技能大赛可重复填写。
由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专项教学竞赛、说课比赛、征文比赛(两课类)等参照技能大赛。具体情况由教务处审核认定。 (七)年度考核
填写近5年每年度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处审核赋分。 (八)个人取得的荣誉称号
荣誉称号指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由学校或上级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称号,如: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党员等(不含集体荣誉及校级就业工作相关荣誉,校级就业工作相关荣誉另行赋分)。由人力资源处审核,学术委员会认定。不同年度荣誉可累加。
三、教学建设
(一)专项建设(指该项建设工作已完成)以教务处认定为准。其中:主要参与人由部门确定,仅限定1人且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参与人由部门确定,最终均由教务处认定。
(二)资源建设工作中主要参与人由系部确定,仅限定1人且人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参与人由系部确定,最终均由教务处认定。 (三)教学文件开发指负责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编写、课程标准制定、学校题库编写工作内容。由系部进行确定,教务处审核赋分。 (四)教材
1、校级教材指校内讲义,由系部认定,教务处审核赋分。 2、教材成果填写主编、副主编,参编要求10万字以上方可填写。 3、出版的教材认定标准
1)国家级规划教材是指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十二五”等国家级规划教材。 2)获奖教材:指经过省教育厅或教育部评选而获得荣誉的教材,如精品教材等。 四、教研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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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科研项目
1、教科研项目系指已经结题的科研项目,不含在研教科研项目。 2、科研项目级别认定标准:
科研项目级别的认定标准:国家级项目一般指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