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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政府非税收入
主要内容
1.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与种类2.取得政府非税收入理论依据3.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
第一节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与种类
知识点: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一)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
政府非税收入是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二)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
按照现代财政理论和世界银行的分类方法,政府收入分为四部分:
>>>>>>>>>>>>>>>>>>>>>>>>>>>>>>>>【提示】>>>>>>>>>>>>我国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指计入缴存个人账户部分)不纳入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
征收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通过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公共服务及准公共服务,或以政府名义取得。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取得方式包括:征收、收取、收缴、追缴、募集等。
【注意】政府非税收入不是执收单位的自有资金,而是“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即具有“三权”属性的财政收入。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入
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
政府性基金收入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罚没收入
法律、法规授权的执行处罚的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取得的罚没款和没收物品的折价收入。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家依据法律,凭借对资源性国有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资产所有权,以占用费和使用费等形式,向取得国有资源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通过招标、拍卖取得的收入。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家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等有偿使用国有资产取得的收入。
国有资本收益
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企业国有产权(股权)出售、拍卖、转让收益等收入。
政府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通过发行彩票筹集的专项财政资金。
国家依法特许企业、组织或个人垄断经营某种产品或服务而
特许经营收入
获得的收入(包括烟草专卖收入、酒类产品专卖收入、免税商品专营收入、货币发行收入、印钞造币收入、纪念邮票(纪念币)发行收入、食盐批发专营收入等)
中央银行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办理各项业务过程中所发生
中央银行收入
的或对其债权按国家规定的利率向债务人取得的利息等收入。
具体包括利息收入、业务收入、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
中央银行对其债权按国家规定的利率向债务人计收的利息收入,包括金融机构再贷款利息收入、再贴现利息收入、邮政汇兑资金往来利息收入、专项贷款利息收入、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和其他利息收入等。
彩票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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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