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13-03-20 09:13:2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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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登记与缴费管理 
1、受理条件 凡在城关区社保局已缴纳养老保险的企业用人单位。(仅限于单位统一办理,个人不予单独办理) 
2、所需材料   申请单位应出具单位介绍信、人事关系信息表、上年度工资表(1-12月)复印件、当月工资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全套)》及其他申请材料。 
3、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材料→材料初审和受理→材料齐全→提请局领导审批→核定缴费标准→缴费(在城关区税务大厅)→将缴费证复印件交至保局→登记办证→发证→结束 
4、办理期限   12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 a、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实行全市统一筹资比例: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现行列入工资总额项目计算)的6%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的2%缴纳。职工自批准退休的次月起,本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b、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实行全市统一比例,统一筹集,统一管理。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上年度缴费工资总额的0.7%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c、工伤保险基金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各统筹地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要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 
办理科室: 保二科 
办理地点: 静宁路116号城关区医疗保险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093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8cf660fcc1755270722083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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