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减少和避免公司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的 “三违”现象,进一步根治违规违章顽疾,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东营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及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扎实推进三年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员反“三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效遏制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现成立“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协调。
组 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总经理
成 员:安全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执行小组,负责 “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的执行、收集汇总、梳理上报等工作。
组 长:安全总监
副组长:部门负责人
成 员:部门主管
三、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使员工对“三违”危害性的认识更加深刻,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更加明显,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更加到位,提高基层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不发生违章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误操作事故等责任事故,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反违章、规范化保安全,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四、活动内容
(一)梳理完善“反三违”规章制度情况
各部门针对自己负责的业务范围和业务流程,梳理相关操作规章规程是否合理有效,相关制度是否需要修订和完善,由HSE部牵头,对相关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在12月30日前,完成相关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汇总和修订。
(二) 开展集中整治检查
10-12月份,对前期公司汇总和相关制度明确的“三违”现象,开展集中整治,其中10-11月份,主要针对基层的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层面,12月份工作重点为违章指挥方面,“三违”现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违章指挥”整治内容主要包括:
(1)指挥员工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2)未履行变更程序,指挥员工擅自变更工艺和操作程序。
(3)指挥员工违反操作、检修规程进行操作。
(4)无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或者规程和措施未落实而安排人员作业。
(5)在未办理特殊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指挥员工开始作业。
(6)未到现场确认或未落实安全措施就批准作业许可证。
(7)强令使用超期未检的安全附件。
(8)指挥员工违规进行运行设备、带压管线的维修保养。
(9)指派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或无证操作。
(10)指派无特种操作证的员工到特种作业岗位。
(11)安排无资质人员进行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监护,或作业前环境监测不合格、不具备条件,盲目指挥人员作业。。
(12)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3)未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其工作。
(14)发现员工违规作业时不及时制止、纠正。
(15)制定检修计划时,未组织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
(16)布置工作时,未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17)指挥带病设备的运行运转。
(18)不按规定审查、批准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
(19)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侥幸心理、放任自流。
2.“违章作业”整治内容主要包括:
(1)未经许可进行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 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射线探伤等特殊作业。
(2)未经许可进行非常规作业。
(3)未进行动火安全分析或分析结果不合格进行作业。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气体浓度,或未按照先通风后检测顺序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或分析结果不合格仍进行作业。
(5)作业监护人离开监护现场、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或参与作业。
(6)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危害告知即开始作业。
(7)作业过程未按要求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8)使用没有合格标签的移动梯子、电动工具,或未按照要求执行一人作业,一人扶梯进行作业。
(9)使用没有验收合格牌的脚手架。
(10)拆卸可能含有物料的管线设备时没有使用防护用品。
(11)在吊物、吊件下行走或逗留。
(12)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
(13)作业证上选择的措施在现场没有落实。
(14)擅自拆除安全设施或造成安全设施失效。
(15)未经许可擅自修改DCS系统、安全仪表系统中相关工艺指标、报警和联锁参数。
(16)未按操作规程、标准操作程序作业。
(17)违反上锁、挂签、测试程序,未对危险能量进行隔离。
(18)未经许可,擅自变更作业范围。
(19)未经确认关闭或消除报警功能。
(20)携带非防爆电气设备、器具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21)危险作业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经许可进入警戒区域。
(22)未按规定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或测试。
(23)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
(24)操作可燃有机物料作业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
(25)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
(26)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
(27)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等)时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28)不按规定进行装卸作业。
(29)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及地面等。
(30)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具等。
(31)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
(32)未经授权取消或绕过安全联锁。
(33)转动设备未停机、带电设备未停电进行检维修。
(34)擅自关闭或调整视频监控设施或关闭各类报警声音。
(35)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未安装阻火器或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超速行驶。
(36)在有毒、粉尘等生产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37)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38)用手替代工具操作。
3.“违反劳动纪律”整治内容主要包括:
(1)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2)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3)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4)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
(5)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6)携带手机、烟火等进入控制室等明令禁止区域,在禁烟区域吸烟。
(7)各级负责人长时间脱岗不履职或不按规定带班、值班。
(8)未经授权,代替他人签字或操作,填写虚假工作记录。
(9)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
(10)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11)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班组安全活动。
(12)未按规定要求组织或参加安全检查。
(13)未按照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查,未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
(14)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
(15)工作区域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三)纠正、查处和教育“三违”行为
2021年7月前,公司应建立纠正、查处和教育“三违”行为机制,对“三违”行为及时纠正。对存在“三违”行为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重新培训、经济处罚等情况。
(四)建立健全反“三违”防控措施
1.规范现场安全措施。认真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的安全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人员责任事故。
2.加强作业现场督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发挥安全监察的作用,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督查,查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作业安全。
3.加强领导带队检查。在活动期间,将由安全领导小组带队,组织开展全公司现场反“三违”活动安全督察,全面检查、落实反“三违”活动的开展情况,进一步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维护作业现场安全秩序。
4.加强问题隐患整改。全面清理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活动中排查出的隐患,分析隐患原因,检查治理情况,对因管理职责不到位、整改责任不明确、整改措施不落实,可能导致人身伤害事故或安全问题隐患,给予通报、处罚并限期整改。
五、活动安排
为深入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公司将按照活动目标要求,抓好各阶段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5日-12月22日)
全体员工全面细致查找本部门、本岗位存在的“三违”现象和行为,各部门自行组织管理人员对“三违”现象和行为进行分类、汇总,从员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落实等方面,认真分析“三违”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治措施,对公司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强教育培训,有效解决“三违”问题。各部门于12月23日至12月24日将自查结果上报至HSE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3月)
各部门对发现的“三违”问题,要根据其具体性质和造成的后果程度等建立“三违”纠正、查处和教育机制,对屡纠屡犯和可能造成伤亡事故等严重“三违”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进行处理。
(三)督查检查阶段(2021年4月-5月)。
专项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通过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检查要做到“四个全覆盖”: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全覆盖;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全覆盖:建立和落实隐惠“四查”制度全覆盖。通过检查,推动公司从教育培训、制度落实、现场管理等方面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反三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6月-7月)。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反思工作得失,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巩固提升“反三违”专项行动成果。同时对在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中特别是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三违”活动的重大意义,根据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反三违”活动,将“反三违”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各级负责人要做到亲自参与、具体指导、认真落实。
(二)加强责任落实。遵章守纪是全体员工的基本义务,“反三违”是我们的共同职责。根据反违章活动的目标要求,将“反三违”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到每位员工,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共保安全的“反三违”工作氛围,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三)以点带面,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各级人员行为,建立健全反“三违”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公司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力争实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
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7df949186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f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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