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等印发关于促进天津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商务贸发[2015]10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原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海关天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2015.09.25
【实施日期】2015.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市金融局、市国税局、天津海关、天津检疫检验局印发关于促进天津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津商务贸发〔2015〕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5〕55号)和《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主要任务和措施分解清单的通知》(津自贸办〔2015〕2号),促进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制定了《关于促进天津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商务委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管委
市金融局
市国税局
天津海关
天津检验检疫局
2015年9月25日
关于促进天津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5〕55号)和《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主要任务和措施分解清单的通知》(津自贸办〔2015〕2号),促进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制定促进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如下: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5d286a4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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