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豫章师范学院的函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发函[2017]67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7.05.10
【实施日期】2017.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豫章师范学院的函
(教发函〔2017〕6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在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设立豫章师范学院的函》(赣府文〔2017〕20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同意筹建豫章师范学院的函》(教发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52ddcb5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200f74a.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