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按“政工人员”职称享受相关待遇吗?
【摘 要】问:编辑同志,我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一名干部,1995年获得了“政工人员”职称,但我没有因此享受相关待遇。请问:我能按“政工人员”职称享受相关待遇吗?
【期刊名称】人事天地
【年(卷),期】2011(000)007
【总页数】1
【关键词】政工人员;待遇;享受;职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志;干部
问:编辑同志,我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一名干部,1995年获得了“政工人员”职称,但我没有因此享受相关待遇。请问:我能按“政工人员”职称享受相关待遇吗?
读者:王女士
读者您好!199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政工人员”的专业职务实行评聘分开,仅限于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范围内执行。你单位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属于评聘“政工人员”专业职务的范畴。另外,企业“政工师”的评聘工作,由宣传部门实施,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没有“政工人员”职称系列的设置。因此,您提出的按“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享受待遇问题,目前国家和我区无政策依据。
编辑部:魏珉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48443772aea81c758f5f61fb7360b4c2e3f2a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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