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建筑行业2020年安全

发布时间:2020-08-20 03:11: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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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建筑行业2017年安全

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建筑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房屋建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一般事故,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1.7以内。

一、明确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1.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市区两级权责清单,明确事权划分责任,并邀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对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与本级安委会沟通,加快本部门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制定安全防控措施,做到安全责任到人,落实整改措施到位。

2.按照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制定“双随机”检查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筑市场主体名录库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和工程进度,制定季节和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同时,不断完善“四个清单”建设,实施监督检查任务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定期上报制度,保证监督管理到位,隐患整改彻底。

3.加强建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督促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细化机构职能,按照监督面积8-10万平米/每人充实监管人员,落实必要的工作条件、交通工具、专项经费和岗位津贴。其中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各地区的安全生产考核,并针对安全生产形势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要记录在档,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4.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导企业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不断完善领导值班带班、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实行发生责任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重新评价、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等措施,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开展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用日常动态考核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标准化和职业健康体系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重点抽查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专项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各级各类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发现不按规定组织考核的,将采取约谈各地区安监机构负责人、送达督办函等方式进行督导整改。

二、创新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6.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规定》和《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工作规程》,量化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统一监督文书、监督标准,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7.继续完善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工作,逐步形成市、区、企业和项目部四级管理体系,实现和完善网上办公、移动办公等功能。同时,配合省住建厅加快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人员、起重机械、施工项目、施工安全事故、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等信息“六位一体”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管理目标。

8.加快大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推进失信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高安全监管工作实效。

三、严格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9.完善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开(复)工、秋冬期和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差别化监管,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对重点地区、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

10.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整治,修订《大连市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大连市建筑工程防坍塌规定》,开展防台防汛、消防安全、重大危险源管理专项检查突出治理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和施工起重机械等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强化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遏制安全事故。

11.积极防治建筑施工扬尘,制定《大连市房屋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办法》,在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中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作为考核内容之一;贯彻落实省、市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求,督促施工现场做好封闭围挡、车辆冲洗设施、现场道路硬化、建筑垃圾存放、材料堆放遮盖、裸露土方覆盖等环节的管控。同时,按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安装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落实控制施工扬尘措施。按照《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的通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督导企业按预警等级采取强制性措施,并增加监督执法检查的频次。

四、深化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管理能力

12.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力度,做好专职安全员分类后系统更新升级和延期换证工作,进一步规范考核程序。

13.继续开展“安全培训进现场”活动,重点讲解安全基本常识和紧急避险知识,有针对性的开展基坑作业、高处作业、模板作业、脚手架作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机械等专项培训。并结合“安全教育月”、“安全生产月”、“应急宣传周”等时机,开展应急宣传、法制宣传、卫生宣传等活动。

14.不断加强建筑行业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根据季节特点和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完善防台防汛、消防、防高处坠落等管理措施,并与相关企业续签应急抢险救援协议,不断充实完善建筑行业应急管理专家队伍,重点组织隧道工程专业、深基坑工程专业、高大模板工程专业相关专家的研讨和培训工作。

15.组织开展好第16个“安全生产月”等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公众安全知识,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建设,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数量进行申报评定,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文明工地)评审的基本原则、评选范围、申报条件、评定程序等规定,加快“示范工地”和“文明工地”建设步伐。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45829aa935f804d2b160b4e767f5acfa0c7834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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