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X医院创建“平安医院”工作计划
根据扬州市卫计委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发[2016]2号)、《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扬安办[2016]18号),及《关于印发<2016年 扬州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扬平医协组[2016]3号),为了规范开展我院创建“平安医院”工作,进一步贯彻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中心,充分发挥我院职能作用,制定了创建“平安医院”的相关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医院的总要求,创新管理理念,推进精细化治理,构建医疗安全防范体系,有效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为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创建平安医院组织机构。坚持把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作为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整体部署、联动推进。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和各科室主任为副组长及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后,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的有关创建平安医院文件,会议精神以“平安医院”为目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联动推进。
各科室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自觉、认真抓好大检查工作落实,科室负责人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根据平安医院考核细则,迅速组织开展本科室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逐项查对、核实,找出平安工作中的立足点和缺项、差距,研究如何及时落实,有计划有步骤的解所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我院电子屏、院报、横幅、标语、墙报、宣传栏等内部宣传手段,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医务人员熟悉创建内容、明确各自职责、掌握安全防范本领,营造全员参与平安医院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创建活动从6月1日开始到7月20日结束。突出以自查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室自查、保卫处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医院将组织对各科室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至6月7日)。医院成立领导机构,组建检查整治队伍,明确排查整治重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8日至6月18日)。责任科室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阶段:集中督查整治阶段(6月19日至7月8日),医院将结合创建“平安医院”安全生产目标要求,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创建活动总结阶段(7月9日至7月20日),医院于7月21日要将组织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的总结报送至扬州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同时医院将把此次安创建工作作为对各科室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附件:X医院“平安医院”考核任务分解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3ef46de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ec79c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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