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雨强等级预警信号及防御措施

发布时间:2012-06-28 15:38: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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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灾害雨强等级预警信号及防御措施

临界雨量为引发山洪灾害的门限值,在此将临界雨强作为山洪灾害降雨强度预警划分标准的参考指标。根据预报的降雨量与临界雨强作比较,预测山洪灾害发生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山洪灾害降雨强度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Ⅲ、Ⅱ、Ⅰ),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较重、严重、特别严重。

1.第Ⅲ级为黄色预警信号(预警等级为较重)。其含义为:根据降雨预报,24小时之内将有强降雨发生,降雨强度可能接近或达到临界雨强),而且降雨可能持续,预报将可能发生较重山洪灾害,此时主管机构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进入防灾状态,相关部门加强值班,做好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测、警报服务工作。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河流水位、地质状况变化,并做好转移受灾害威胁的居民、工作人员及财产的准备。

2.第Ⅱ级为橙色预警信号(预警等级为严重)。其含义为:根据降雨预报,24小时之内将有强降雨发生,降雨强度为临界雨强12 2×),且降雨可能持续。预报可能发生严重的山洪灾害,此时各主管机构应当启动紧急应急程序,进入紧急防灾状态,相关部门做好重大山洪灾害的跟踪预报、预测、警报服务工作,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及由强降雨诱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情,部署并落实防御措施。野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及时对受灾害威胁的人员及财产(可转移)进行撤离和转移。

3.第Ⅰ级为红色预警信号(预警等级为特别严重)。其含义为:根据降雨预报,24小时之内将有强降雨发生,降雨强度超过临界雨2倍(2×),且降雨可能在较长时间内持续。24小时之内可能发生特别严重的山洪灾害,此时各主管机构应当启动特别紧急应急程序,进入特别紧急防灾状态,相关部门要做好重大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服务工作,及时启动抢险应急方案。保证受灾害威胁的人员及财产(可转移)在规定时间内迅速撤离,转移至安全场所避灾,并实施相应的救灾措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1f5be92dd88d0d233d46a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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