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管护制度
为切实保护好重庆黑山谷内的森林资源,加大对森林内林木、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力度,维护景区内的生物多样性,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我景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广泛宣传林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专职护林员要有明显标志,经常性的巡山查看,并做好巡山记录;
3、发现盗伐林木、毁林开垦、乱占林地、林区违章用火、火灾隐患、捕猎、捕杀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制止,并及时上报;
4、发现森林火警,火灾和病虫害及时上报;
5、禁止牲畜进入林区放养等活动,发现后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随意践踏幼苗、景区内花草树木等,将按照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6、禁止游客在景区内攀爬树木、采摘花果、枝叶,随意刻画等行为,发现后应及时制止。
7、景区内禁止采挖野生植物。
8、发现森林病虫害,应积极请示森林病虫害专业防治部门制定防治方案,并积极组织防治。
9、禁止游客进入严禁进入的林区内游玩、野炊、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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