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移申请表
职工姓名 | 职工公积金账号 | 身份证号码 | |||||||||||
手机号码 | |||||||||||||
转移金额(元) | 汇缴状态 | 封存 | 最后汇缴年月 | ||||||||||
转出单位名称 | |||||||||||||
转出单位公积金账号 | 转出单位缴存银行 | ||||||||||||
转入单位名称 | |||||||||||||
转入单位公积金账号 | 转入单位缴存银行 | ||||||||||||
职工声明: 1.授权 (转出银行名称)将本人原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现单位缴存银行; 2.住房公积金转移实际金额以转出银行转出时的账户本金余额为准; 3.此表附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已知晓并同意以上事宜,承诺上述信息真实有效,现提出转移申请。
申请人或代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业务委托银行审核章) | |||||||||||||
备注:1.职工在本市(永宁、贺兰、灵武、宁东、宁煤、铁路分中心)范围内工作变动转移的,
需到转出业务委托银行办理;
2.此表一式三份,中心留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委托银行留存一份;
3.职工公积金汇缴状态为封存状态方可办理转移申请;
4.多人转移另附职工多人转移明细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dfce151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e064f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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