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2 12:35:0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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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渝办发[2012]248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8.24

【实施日期】2012.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

(渝办发〔201224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 》(渝委发〔201211号)精神,推进我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全面实施免学费政策,进一步调整完善生活费资助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之一。目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绝大部分来自农村,其中很多来自经济困难家庭。实施全免学费、进一步调整完善生活费资助政策,是实施科教兴渝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促进我市由人力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迈进的重要途径,是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我市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建设、提高农村新增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的重要举措,是继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我市教育发展的又一件大事。

二、把握政策内容

按照贯彻中央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稳妥推进、保持平稳过渡的原则,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全面实施免学费政策,同时适当调整生活费资助政策覆盖范围,对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资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是指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接受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学制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在校学生。正式学籍学生是指经重庆市中职招生办公室注册确认学籍、纳入全国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bb34745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c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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