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翻译中不同文化的误解与误释(译介学)

发布时间:2014-06-24 17:51: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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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翻译中不同文化的误解与误释

尽管人们都认识到,翻译应尽可能地准确、忠实地传达原文,但误译情况仍比比皆是。甚至一些大家、名家在他们的译作中也无法避免误译。苏联翻译研究家丘科夫斯基在他的《翻译的艺术》一书中就提到,俄国大诗人莱蒙托夫在翻译英国诗人拜伦的长诗《阿比多斯的新娘》的一句题词时(这句题词引自苏格兰诗人彭斯的《给克拉琳达的告别歌》),曾把“Had we never loved so kindly”(“假如我们从没有那样温柔地相爱过”)一句中的kindly一词,和德文中的das kind(儿童)一词相混淆,结果把这句句子误译为“假如我们不是孩子们”。俄国作家屠格涅夫曾把普希金、果戈理的作品译成法文,算得是一位精通法语的专家,但他在翻译法国作家福楼拜的小说(希罗底)(Herodiao)时,却把希罗底的女儿莎乐美译为男孩。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我国译坛。如瞿秋白在翻译普希金的长诗《茨冈》时,把俄文的сень(庇前或住处)误看成сено(干草),于是把Везде была ночлега сень,(“到处都有过夜的地方”)误译成“到处的草堆都算是他的床”。

误译的情况是如此普遍,以致日本学者河盛好藏断言:“没有误译的译文是根本不存在的。”他甚至进而引述另一位日本学者的话说:“翻译作品中肯定有误译存在,这如同空气中包含氧气一样。”

对从事翻译实践和一部分从事外语教学的人来说,误译是他们的大敌,他们孜孜以求,竭力想减少误译甚至消灭误译。但对比较文学研究者来说、如果撇除因不负责任的滥译而造成的翻译错误,那么误译倒是很有独特的研究价值的。因为在误译中特别鲜明、生动地反映了不同文化间的碰撞、扭曲与变形,反映了对外国文化的接受传播中的误解与误释。

细究起来,误译可以分为无意误译和有意误译两种。而无意误译又可进一步区分为以下这样三种类型:

一、因译者翻译时的疏忽、大意而造成的误译,如韦素园在翻译高尔基的散文诗《海燕》时,把该文“海鸥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呻吟着”一句中的стонут(呻吟)误看成тонут(下沉),于是把诗中海鸥和海鸭的“呻吟”都误译成“在下沉”。霍秋白的译文中,也将“一堆堆的乌云,……在无底的大海上燃烧”句中的“燃烧”一词пылают误看成плывут(飘浮),而把这句话误译成“一堆堆的阴云,……在这无底的海的头上浮动”。不过这类误译一般不具有比较文学的研究价值,因为只要译者、编辑加强对译作的校译,此类误译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事实上,目前国内严肃的文学翻译中,这类误译已极少见了。

二、第二种无意误译多与译者的外语语言功力有关。如把批评某部电影的话It’s turkey.(这是一部失败之作)误译成“它是火鸡”,而把TURKEY DINNER(原文为报纸标题,故全部大写字母)误译为“土耳其大餐”(实为“火鸡大餐”)。又如《西游记》英译者把书中一个人物“赤脚大仙”误译为red-legged immortal(红腿的不朽之神)---他显然把汉语里的“赤”仅理解为“红”(如《水浒》;里的“赤发鬼”,英译为red-headed devil),却不知道“赤”还有“光、裸”的意思。

这一类误译具有一定的语言研究价值和外语教学价值,如能把它们收集、整理,从中可发现一个民族在理解某一外语时的理解方式上的独特性格、倾向、兴趣及其他诸种特点。有人就做过这样的尝试,收集了一些典型的例子,指出:中国人看到restroom时首先想到的是“休息室”,却没有想到是指“厕所”,看到 to sleep late认为是“睡得晚”,而不是“起得晚”,看到trouble-shooter以为是“惹麻烦的人”,却不料是“解决麻烦的人”,听到I don’t care about going,误以为是说话者“愿意去”,孰料说话者是“不想去”,等等。这种对外语的理解方式是导致产生误译的原因之一。

三、第三种无意误译与源语国和译语国的文化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具有重要的比较文学研究价值。我们知道,语言是文化的承载体,因此每种语言都无可避免地带有某一民族文化的积淀印证,而作为对另种语言的理解和阐释的活动---翻译以及在此活动中产生的误译,也即对另一种语言的误解与误释,就必然是一种文化现象,而不可能是一种纯粹的语言现象。

许渊冲在其《翻译中的几对矛盾》一文曾提到这样一句英文句子,John can be relied on. He eats no fish and plays the game. 这句句子表面上看上去似乎可以很容易地译为:“约翰是可靠的。他不吃鱼,还玩游戏。”但这样的翻译其实是一种误译,因为它没有译出这句句子的文化内涵,因而也就未能正确地传达此句句子的信息。原来英国历史上宗教斗争激烈,旧教规定斋日(星期五)只许吃鱼,新教推翻了旧教政府后,新徒拒绝在斋日吃鱼,表示忠于新教,而“不吃鱼”也就转而取得了“忠诚”的意思。“玩游戏”需要遵守游戏的规则,于是“玩游戏”也转而取得了“遵守规则”的意思。由此可见,此句要表达的实际是约翰“既忠诚,又守规矩”的意思,“不吃鱼,玩游戏”只是表象。

同样情况也见诸汉诗英译,这里且以陶渊明的诗《责子》的英译为例。原诗为:

白发被两鬓 肌肤不复实

虽有五男儿 总不好纸笔

阿舒已二八 懒惰故无匹

阿宣行志学 而不爱文术

雍端年十三 不识六与七

通子垂十龄 仅觅梨与栗

天运苟如此 且进杯中物

著名汉学家亚瑟·韦利(Arthur Waley)英译如下:

BLAMING SONS

(An apology for his own drunkenness. A.D. 406)

White hairs cover my temple

I am wrinkled and gnarled beyond repair,

And though I have got five sons,

They all hate paper and brush.

A-shu is eighteen:

For laziness there is none like him.

A-shuan does his best,

But really loathes the Fine Arts.

Yung and Tuan are thirteen,

But do not know “six” from “seven”

Tung-tzu in his ninth year

Is only concerned with things to eat

If Heaven treats me like this,

What can I do but fill my cup?

把中英文两相对照,立即就能发现,韦利把其中两个儿子的年龄全译错了:“阿舒已二八”译成人A-shu is eighteen---这里译者显然是不了解汉语年龄的种种独特表达方法。“二八”是指16岁,如“二八佳人”,而不是28岁,更不是18岁。“阿空行志学”一句的误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一个外国人,即使是像亚瑟·韦利这样有名的汉学家,也可能不了解中国人常常用孔子《论语》中的某些说法来表达年龄,如用“而立之年”表示30岁,“不惑之年”表示40岁,“知天命之年”表示50岁,等等。而“行志学”一句出自《论语》“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所以“行志学”即暗含阿宣 15岁的意思,而不是“does his best”。

无意误译不仅表现在对原文的误解上,同时也表现在对原文的误释上。吴景荣先生曾举出翟理斯和庞德所译汉诗中的误译例。他以《古诗十九首》(其二)中最后几句为例。原诗为:

昔为娼家女,今为荡子妇。

荡于行不归,空床难独守。

翟理斯译为:

A singing girl in early life

And now a careless roue’s wife

Ah, if he does not mind his own,

He’ll find some day that the bird has flow!

庞德的译文为:

And she was a courtesan in the old days,

And she has married a sot,

Who now goes drunkenly out

And leaves her too much alone.

把原文与译文一对照,就会发现,翟理斯把原诗中的“荡子”译为有“登徒子”意思的“roue”,庞德则把原诗意为“歌女”的“娼家女”译成“courtesan---“歌女”变成了“高等妓女”,这两种译法都严重歪曲了原文的形象。翟理斯的译文还把原诗的最后两句解释成“他如果不理睬他的妻子,有一天他会发现她逃跑了”,也与原作的题旨相去甚远。吴景荣指出:“翟理斯和庞德这里所以犯这种错误,可能是不了解中国文化背景知识,不知道词义的变化,更不懂儒家‘温柔憨厚,怨而不怒’的诗教。”

同样情况也见诸外译中作品。如莎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朱丽叶在等待保姆带回罗密欧消息时有一段独白:

……

But old folks, many feign as they were dead;

unwieldy, slow, heavy and pale as lead.

这里,朱丽叶因等待情人的消息而无比焦灼的心情跃然纸上,但朱丽叶毕竟是一位有教养、且温柔美丽的女性,因此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她脱口而出的只是一句“old folks---个感情色彩不十分明显的词,可是从上下文中则不难体会其中的嗔怪意味,有一种中译本把这段话译成:

……

但是这些老东西。真的,还不如死了干净。

又丑,又延迟,像铅块一样,又苍白又笨重。

译文中的“老东西”,“还不如死了干净”等话,使得女主人公的形象在译文读者心目中近乎一个破口大骂的泼妇,原著的形象被扭曲了。(朱生豪译为“……可是年纪老的人,大多像死人一般,手脚滞钝,呼唤不灵,漫腾腾地没有一点精神。”)

如果说,上述译本对原文的误译扭曲的不过是一个文学形象的话,那么,《跨文化传通》一书的作者们对日文中一个词的误译所扭曲的就不是一个文学形象的问题了,而是一段重大的世界历史:

在该书《外国语言与翻译》一节内,作者们提到这样一段“史实”,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临近结束时,在意大利和德国投降之后,同盟国向日本发出最后通碟,日本首相则宣布他的政府愿意monkusatsu这份最后通碟。据《跨文化传通》一书的作者们认为,monkusatsu是一个“不幸的选词”,因为,这个词既可解释为“考虑”(to consider),也可解释为“注意到”(to take notice of)。首相所讲的日语意思很明显,乃是日本政府愿意考虑最后通谋。然而,日本对外广播通讯社的译员选取了monkusatsu一词的“注意到”一义。因而,全世界都听到了,日本拒绝投降,而仅是在考虑最后通碟的事。作者们进而分析:“这一误译使得美国断定,日本不愿意投降,于是先后在广岛和长崎投下了原子弹。如果当时在翻译中选用了另一个词义,那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就很可能不会使用原子弹了。”

假如上述说法成立,那无疑将为误译史增添极其引人注目的一页。试想,像投掷原子弹这样一个惊天动地的重大事件居然取决于一个词的误译,这该是多么耸人听闻啊!然而,十分遗憾的是,笔者在找了《和英词典》等工具书后,在monkusatsu的词目下,仅发现“to take notice of”的释义,而没有像上述作者所声称的,另外还有“to consider”的释义。看来,不是日本译员的误译使美国人投下了两颗原子弹,而是美国学者的误释使得一幕悲壮的历史剧变成了一场轻松的荒诞喜剧。

对比较文学来说,也许更具研究价值的是有意识的误译,因为在有意误译里译语文化与源语文化表现出一种更为紧张的对峙,而译者则把他的翻译活动推向一种非此即彼的选择:要么为了迎合本民族的文化心态,大幅度地改变原文的语言表达方式:文学形象、文学意境等等;要么为了强行引入异族文化模式,置本民族的审美趣味的接受可能性于不顾,从而故意用不等值的语言手段进行翻译。

譬如本书第三章曾提到苏联作家阿·托尔斯泰的名作三部曲《苦难的历程》的英译本,英译者故意用一个含有具体象征意义的地名Calvary代替了俄文中那个泛指“苦难、痛苦”的普通名词муки,把它译成 Road to Calvary(译成中文为《通往卡尔瓦利之路》),虽然这样的翻译使阿·托尔斯泰作品的英译本蒙上了厚厚一层宗教色彩,但是它缩短了作品与英语读者的距离。

同例,傅雷翻译的几部巴尔扎克长篇小说的中译名也是如此。如所周知,巴尔扎克原著书名是La Cousine BetteLe Pere Coriot,本来,前者完全可直译为《表妹(或堂妹)贝德》,后者则可译为《高里奥大伯(或老爹)》。但傅雷却独辟螇径,把前者译为《贝姨》,后者译为《高老头》,通过这种有意识的误译缩短了译作与译语国读者的距离,同时还细微地传达出了人物在作品中的特定处境、独特性格和遭遇。

同样情况也见诸英诗中译。著名翻译家周煦良翻译的AE.霍思曼的诗《希罗普郡少年》即是一例。该诗有一节原文是这样的:

Loveliest of trees, the cherry now

Is hung with bloom along the bough

And stands about the woodland ride

Wearing white for Eastertide

周的翻译甚妙,备受称道,具体如下:

樱桃树树中最娇,

日来正花压枝条,

林地内驰道夹立,

佳节近素衣似雪。

两相对照,不难发现,即使如周煦良这样的翻译高手,他也同样面临翻译文化意象的两难困境。这里译者明知最后一句的意思是“为复活节穿上白衣裳”,却仍然(或故意或不得不)置 Eastertide一词于不顾,而译成“佳节近素衣似雪”。对此译者是这样解释的:“我译‘Wearing white for Eastertide’为‘佳节近素衣似雪’,而不提复活节,虽则是受三二二格律的限制,但主要还是这一句和这个诗的主题思想的关系不大,全诗是说要及时流连光景,而这一句只是形容樱花像少女在春天来时穿上的衣服那样美,所以抓住这一点译也就够了,不一定要提复活节。”

然而,这里的Eastertide却是个重要的文化意象,它不但是表示一个节日,由于它特定的日期,它实际上又寓示一个特定的季节---春天。因此,译诗舍弃Eastertide这一文化意象不译(当然是出于无奈),实际上等于舍弃了原诗对一个特定季节的暗示。这样,对于一个不懂原文、或者虽懂原文却未能看到原文的读者来说,“佳节近素衣似雪”这一句译诗所产生的效果就会与原诗产生一定的偏差:由于严谨、明显的三二二节奏和富有诗意的“素衣似雪”这样的词语组合,他肯定能立即感受到这句译诗本身所具有的、以及它所传达的原诗的音韵美和形式美,但他可能很难想象这句诗还是在“形容樱花像少女在春天来时穿上的衣服那样美”,因为原诗中暗示春天的一个文化意象没有传达过来。更有甚者,由于取代Eastertide这一文化意象的“佳节”一词在中文里涵义比较宽泛,多与“中秋”、“重阳”、“春节”、“元宵”等节日联想在一起,因此对中文读者来说,把“佳节”与“素衣似雪”这样两个意象并置,会感到突兀,甚至不可思议,因为对中国人来说,在诸如春节、元宵这样的“佳节’哩,是无论如何不会穿“素衣”的,何况还是“似雪”的。在清明节倒是有这可能,但在中文里没有人会称清明节为“佳节”。

由此可见,误译,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它总是要以失落信息或歪曲信息为其代价的。

庞德等美国新诗派诗人翻译的中国古诗是另一种类型的有意误译。如李白的诗句“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庞德英译为:

Drawing sword, cut into water, water again flows.

Raise up, quench sorrow, sorrow again sorrow.

王昌龄的《闺怨》中两句诗“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韦利译成:

In boudoir, the young lady—unacquainted with grief,

Spring day, —best clothes, mounts shining tower.

稍懂英语的读者不难发现,这些诗的译文“不像英语,这是搬中国句法”,“英语到了读不通的地步”。事实上,这些取消了冠词、系词、动词、连接词等的英译中国诗,也确实引起了一些读者的困惑乃至惊慌。《泰晤士报》一位书评作者提出疑问:“我们不明白,汉语是否真像庞德先生的语言那么奇怪?”不过,他接着也承认:“从奇异但优美的原诗直译,能使我们的语言受到震动而获得新的美。”可见,有意的误译虽然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但并非是徒劳无益的。这种翻译恰如鲁迅所称:“不但在输人新的内容,也在输入新的表现法。”

毋庸否认,我们国家对误译的研究是很不够的。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见到过专门研究误译的论文,这恐怕是因为我们以前的翻译研究多是从语言角度切入的,而较少从比较文学角度去看与翻译有关的各种现象。其实,假如我们能把误译与一般的(因粗制滥译而造成的)错译区别开来,把误译作为一个既成事实,作为一个文化研究的对象来看,那么,我们就不难发现,误译自有其独特的、甚至令人意想不到的意义。

日本比较文学家大塚幸男说:“翻译文学,在对接受国文学的影响中,误解具有异乎寻常的力量。有时拙劣的译文,意外地产生极大的影响。”他举例说,日本译者岩野泡鸣翻译出版的西蒙斯的名著《表象派文学运动》,人们一致认为这是一部不值一读的拙劣译作,但是它却使日本天才作家河上彻太郎爱不释手。河上彻太郎还说:“这部译作具有独特的文法 和语词,十分令人难忘。我先后读了不下二十遍,完全被它迷住了。自己憧憬中的世界正巧在作品中显现,青春的偏执是可怕的。”无独有偶的是,法国诗人戈蒂耶也误译了德国作家阿尔尼姆的作品,但所造成的特殊效果却令人叫绝。戈蒂耶在翻译阿尔尼姆的小说《享有长子继承权的先生们》的《儿子》时,把原文中Ich kann genau unterscheuden was Ich mit dem Auge der Wahrheit sehen muss oder was Ich mir gestalt(我能够准确地识别哪些是我必须用眼睛观察的真实,哪些是我自己形成的想法)译成了Je discerne avec peine ce que je vois avec les yeux de la realite de ce que voit mon imagination(我觉得难于区别我用眼睛看到的现实和用想象看到的东西)。这里,阿尔尼姆的本意完全被译反了。然而,有趣的是,恰恰是这段错误的译文吸引了超现实主义诗人布列东的注意,他引用这句完全被译反的话,把阿尔尼姆尊崇为超现实主义的先驱。有人因此不无揶揄(嘲弄)地评论说,假如布列东能查看一下阿尔尼姆的原作的话,他一定会放弃这一观点,而超现实主义诗人们也就会失去这样一位“元老”。

中国古典诗对美国新诗运动的巨大影响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了。而这种影响,在相当程度上也是通过庞德等人的误译产生的。例如,为了追求意象并置的效果,庞德竟然把李白的“荒城空大漠”诗句译成Desolate castle, the sky, the wide desert,造成“荒城”、“天空”、“大漠”这样三个意象并置,从而完全背离了原文的意思。然而学者们的研究成果表明,正是这样一些有意误译---故意用中国式的英语、甚至用根本不通的英语翻译中国古典诗---引发了美国诗坛上一大批意象诗的产生。

误译在我国翻译史上所起的作用其实也是显而易见的。钱钟书在论述林纾的翻译之所以至今还能对读者有吸引力时,就指出,恰恰是因为林抒翻译中的“讹”起了抗腐作用。这里的“讹”,实际上就是指的误译,只是非常可惜的是,钱先生在这里指出的能“起抗腐作用”的“讹”(即误译)似乎尚未引起我国翻译界的广泛注意。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ae7ffb819e8b8f67c1cb9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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