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法规类别】违法处理
【发文字号】湛府通[2013]55号
【发布部门】湛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9.16
【实施日期】2013.09.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湛府通〔2013〕55号)
为确保我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趁建设项目征迁之机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正常的征迁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就禁止非法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抢栽、抢种、抢建行为,是指建设项目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征收决定等征迁告知发布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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