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201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温民社组[2013]68号
【发布部门】温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3.04.02
【实施日期】2013.0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温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201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温民社组〔2013〕68号)
全市性社会团体: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2012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2012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均须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内容
社会团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有关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
三、年检材料
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整、手续齐全的《社会团体年度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96aa59f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342a8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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