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农牧局(兽医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机春耕备耕和农机安全生

发布时间:2019-03-04 23:54:0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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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农牧局(兽医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机春耕备耕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乌农[2014]52

【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农牧局

【发布日期】2012.02.24

【实施日期】2012.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乌鲁木齐市农牧局(兽医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机春耕备耕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乌农〔201452号)

乌鲁木齐县农机局、米东区农机局、各区县农(林水)牧局:

农机春耕备耕工作是农机化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全年农业丰产丰收的基础,要认真做好春耕备耕生产的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春耕备耕生产任务,为全年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组织好春季农机化生产,确保农机安全,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全年农机化生产开好头,起好步,现就农机春耕备耕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对春耕备耕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行动、早部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在春耕备耕第一线组织协调春耕备耕工作,树立服务三农的意识,做好技术服务,提高机具检修质量,解决农机备耕春耕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二、组织检修服务

为扎实推进农机检修工作,各区县要精心组织开展农机检修的摸底调查,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要组织农机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和农户,进行宣传和动员,让农机手认识检修的重要性和开展检修的自觉性。要摸清本地需检修机具的种类和数量,指导帮助机手对参加今冬明春农业生产的农机具状况进行一次普遍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的作用,积极开展集中检修服务,提高农机具的技术状态。对符合报废和禁用标准的农机具,指导农民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并不得再投入使用。

三、强化市场监管

各区县要全面贯彻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认真做好《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与换证工作。要结合农机检修工作,对农机维修网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维修网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达到要求,对维修技术合格证有效期届满的维修网点要及时审验更换,确保其维修人员、维修设备、场地和配件质量及管理规范等符合《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零配件供应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农机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零配件行为,切实保障农机检修质量。严格按照农业机械田间作业标准开展农机作业质量检查,提高农机作业质量,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四、确保农机安全

春耕生产期间,农村出行人员增加,农资货运任务繁重,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疲劳驾驶、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操作农业机械的安全隐患增多,是农机事故的多发高危时期。各区县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增强做好全国两会及春耕生产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分析本地农机安全生产状况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8afc878162ded630b1c59eef8c75fbfc77d94a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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