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08-30 18:27: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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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8年05月09日 11:26:00来源: 字体大小[大中小]

  科发人教字〔2007〕324号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确保我院科技创新队伍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和培养,解决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加入我院的科技创新队伍,激励广大青年人才勇于创新、健康成长,现将《关于加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国科学院作为国家科技战略力量,要在国家科技规划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发挥骨干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需要拥有一支以中青年科技人才为主、充满创新活力的科技队伍。我院在青年人才的培养方面曾进行过一些成功的实践,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不仅使一大批青年人才成长起来,而且较好地弥补了因“文革”造成的科技队伍的“断层”,顺利实现了队伍的代际转移。

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随着我院知识创新工程的不断推进,迫切需要拥有一支结构更加合理、创新活力更强的科技创新队伍。目前,我院的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又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青年人才相对不足,队伍出现新断层的潜在危机依然存在;对35岁以下、有潜质的优秀青年人才,缺乏有效的支持政策和措施;东、西部发展的不平衡造成西部研究所青年人才流失严重。

  我院目前科技岗位体系还不完善,用人制度僵化的状况尚未彻底扭转,人员流转不畅,使得部分优秀年轻人才因看不到发展空间而流失。目前在我院科技队伍中,30~39岁(创新活跃期和产出高峰期)之间的人才略显不足,仅占31%,在高级岗位中, 35岁以下的青年人才比例较低,只占11%,影响了科技队伍的创新活力和可持续发展。国家和我院正在实施的几项高强度人才资助计划,其入选者主要集中在36岁至45岁之间,即资助重点在科学创造峰值年龄的后期,多数35 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员其学术成就积累在评审中不占优势,而得不到相应的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我院对优博论文、院长奖获得者的启动支持等措施,从支持规模和力度,均不足以吸引、稳定和培养好各类优秀的青年人才。西部欠发达地区吸引青年科技人才困难,各单位平均每年新进博士仅为3.9 人,且流失严重,青年科技队伍的区域性发展极不平衡,随着时间的推移,将难以满足未来骨干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

二、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主要思路

  青年科技人才是我院科技创新队伍中最具活力的生力军,拥有和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青年科技人才关系着我院发展的未来。为确保我院科技创新队伍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按照科技创新活动和人才成长的一般规律,必须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和培养,着力解决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加入我院的科技创新队伍,激励广大青年人才勇于创新、茁壮成长。

  鼓励青年人才增强竞争意识,主动承担国家各类科技任务,积极承担地方和企业的科技项目,支持青年研究人员通过竞争展现自己的才华、获取科研资源、提升科研组织与领导能力,在竞争中使他们的创新潜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实现快速成长。在进行重要项目部署和前沿领域布局时,确定青年人才的培养目标,重点吸引和稳定一批处于创新活跃期的青年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完善科技岗位体系,建立健全人才评价、选拔、流动新机制,为青年人才疏通职业发展通道。在物质待遇、培训等方面形成对青年人才更加有效的激励,激发他们为实现组织目标和满足个人需求而努力工作、提高工作绩效的内在驱动力。推动学术界减少在评审评价、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端行为,树立良好学风,净化学术环境,弘扬科学精神,帮助青年人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他们“敢为天下先”的创新意识和自信心,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三、加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措施

 1.培养青年人才承担科技任务的能力

  青年人才培养离不开科技创新实践,为青年人才提供主持或承担项目的机会,将有利于他们增强责任感,提高把握科技前沿和组织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健康成长。

  创新基地部署的重要方向性项目,必须配备1名以上青年科技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共同负责人,院将此指标纳入项目结题考核评估体系;在国家和院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鼓励和引导中青年科技骨干和资深科技专家及时发现、培养、提携优秀青年人才。

  研究所部署的领域前沿项目必须保证50%以上用于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每个项目必须配备1名以上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共同负责人。各创新基地和研究所要积极推荐和组织青年学术骨干争取国家“863 ”、‘973 ”、重大基金以及其它重点项目;支持青年人才积极申请国家面上基金项目;鼓励青年人才承担国家和地方的科技项目。以项目实施带动人才培养。

 2.培养青年人才的团队意识和交流合作能力

  组织科研团队、加强交流与合作是现代科技创新活动最主要的表现形式。通过科技团队吸纳青年科技人才、为青年科技人才提供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机会,不仅能增强青年科技人才的团队意识,增长他们的才干,还能吸引更多优秀的青年人才加入我院的科技队伍。

  鼓励和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加入由我院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共同实施的“创新团队国际合作伙伴计划”。团队负责人在遴选团队成员时,要优先考虑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使团队具有合理的年龄结构,同时赋予团队中中年科技骨干培养和提携青年人才的责任,把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和支持情况作为计划结题评估的重要内容;研究所要有计划地安排青年学者参加国内外高层次学术会议。

  继续支持研究所召开“中国科学院学术研讨会”,鼓励邀请国内外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参加,通过研讨与交流,加强与他们的联络,促进开展科技合作,为他们来我院工作创造更多的机会。在做好吸引海外杰出人才工作的同时,重点关注如“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等年龄在35岁以下的优秀留学人员,主动邀请他们短期回国访问或短期工作,与他们保持经常的联络,促使其学成后来我院工作。

  实施“中国科学院青年人才伙伴小组”计划,通过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组成团队,勇于承担跨领域、跨学科的交叉科学研究,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入选者须是来自不同领域、不同学科、不同机构的青年科技人员,一起围绕相关的交叉课题进行科学研究。伙伴小组应聘请中年骨干和资深科技专家担任顾问,使他们在指导科研、发现和提携优秀青年人才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3.加强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国际化培养

  院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是我院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在培养和造就科技骨干人才、提高我院科技人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将对青年科技人才给予倾斜支持。

  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学科发展、科研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认真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院将视情况在公派留学框架内设立“青年科研骨干留学专项”,专门用于支持35岁以下优秀青年出国进修、攻读学位或者进行国际合作交流。对于留院工作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中国科学院院长特别奖”获得者,可以直接纳入留学计划,以访问学者身份派出。

  重点选派优秀青年人才到国外知名教授(如“爱因斯坦讲教授”)和我院“海外评审专家”所在单位和实验室进修,院可以在留学单位选择、导师推荐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和帮助。继续推进我院研究生与国外单位的联合培养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派出后的管理机制和方法,注意选拔和吸引其中的优秀者毕业后留我院工作。

 4.为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增加培育扶持青年科技人才的经费投入,往往具有“雪中送炭”的效果。针对年轻的优秀科技人才,专门设置经费专项,为青年人才自由进行目标导向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机会,有利于吸引和稳定优秀青年人才,激发他们的创新潜力。

  设立“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青年人才领域前沿项目专项经费”,该经费专门支持35岁以下青年人才的科技创新活动,支持经费额度为1亿元/每年。领域前沿项目由研究所根据其学科定位和科技发展目标自行部署,重点支持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研究等领域。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按照《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青年人才前沿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字〔2007 〕45号)执行。

  在王宽诚教育基金会项目中设立专项,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培养;继续对留院工作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中国科学院院长奖”获得者给予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设立“西部之光”新疆特别支持项目、西部博士支持项目,对西部地区的研究所新引进的博士给予科研启动费支持。鼓励和支持西部单位通过“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项目组织青年科技人才到我院东部研究机构短期工作、访问或挂职。鼓励并支持西部地区青年科技人员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培养和稳定青年科技人才。

  在院拨支持人才相关经费之外,各研究所要设专项经费用于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自主开展领域前沿探索,支持青年人才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国内外学术交流。

 5.为青年科技人才的职业发展提供空间和政策保证

  为青年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不仅是保证我院未来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新老更替的必然要求,也是凝聚和稳定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不断保持队伍创新活力的必要手段。

  各单位在实施新一轮岗位聘用时,要预留10-20% 高级创新岗位,用于聘用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为青年人才成长疏通职业发展通道,争取逐步使本单位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的比例达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

  支持新出站博士后到新建研究所工作,各单位应根据院《关于支持新建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人教字〔2007 〕15号)的精神,重点做好向我院新建研究所推荐出站博士后的工作。

 6.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激励和服务

  完善激励机制,落实多元化的激励措施,加强对青年人才创新业绩的褒奖,鼓励他们为科技事业发展贡献青春和才智。同时,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的管理与服务,提高人才工作的成效。

  院设立“中国科学院卢嘉锡青年人才奖”,用于奖励具有良好的潜质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条件: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并受聘于副研(含副研)以下科研岗位。每年奖励50人,获奖后在院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获奖者除享受荣誉外,将在获奖后的5年中,每年获得绩效奖励津贴1万元。院每年组织一期“青年科技人才创新论坛”,邀请“中国科学院卢嘉锡青年人才奖”获奖者参加,并为新获奖者颁奖。继续实施“中国科学院王宽诚博士后工作奖励基金”项目,每年择优奖励50名进入我院博士后流动站1年以内的博士后人员,奖金为每人2万元。

  各单位要采取措施,增加投入,逐步改善和提高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科研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使他们能够安心工作,减少人才流失。条件允许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经费情况为青年科技人才提供一定数量的住房补贴,并为青年人才配偶落实工作和子女入学提供帮助。

  要遵循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规律,探索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机制和服务模式,借鉴国外在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方面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成长的环境和氛围,为我院科技创新队伍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6c403e9e009581b6bd9eb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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