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级建造师分类
最新一级建造师专业新旧专业对照表
国人厅发[ ]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与施工管理,经建设部、人事部研究,对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
(一)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二)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7个: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
(三)调整后的专业类别
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合并的专业类别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该科目专业类别相同,取消了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2个专业类别。调整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三、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
为保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 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一)已按原《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报名参加 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 继续按照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参加其它剩余科目考试。
(二)在 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三)自 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四、其它有关事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专业调整情况,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工作。
(二)本通知规定的内容与《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 ]16号)和《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32号)中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人事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新旧专业对照表
新专业 | 原专业 | |
一级建造师专业设置 | 建筑工程(合并) | 房屋建筑工程 |
装饰装修工程 | ||
公路工程 | 公路工程 | |
铁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民航机场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矿业工程(合并) | 矿山工程 | |
冶炼工程(土木部分) | ||
机电工程(合并) | 电力工程 | |
石油化工工程 | ||
机电安装工程 | ||
冶炼工程(机电部分) | ||
二级建造师专业划分
-9-26 11:41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6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二级建造师专业划分为以下几个专业: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现代大厦建筑工程
是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经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48c4a498c9951e79b89680203d8ce2f016665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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